Advice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dongyun (冬云), 信区: construct
标  题: 台湾BBS站管理使用公约 (86.04.22)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5月11日18:30:43 星期五), 站内信件

 发信人  Sakai (小熊熊  笨笨)                                 信区  Newuser
 标  题  [转载] BBS站管理使用公约
 发信站  蛋卷广场 (98/07/11 22:28:14) , 转信

【 以下文字转载自 AannounceTKU 讨论区 】
【 原文由 peter@TKU-BBS 所发表 】
                      BBS站管理使用公约

                              84.03.06订定

                              86.04.22第一次修定

  BBS(Bulletin Board System)具有讯息交换、线上交谈、问题解答、经验交流等多项
功能,举凡校园资讯、图书馆服务、学术活动、交通资讯都尽在其中,为学校学生之最爱
,在台湾学术网路上甚为流行,因此为使网路资讯品质不流於浮滥,拟定以下规范做为
BBS站管理者及使用者遵守之依据。各学校应为其BBS站负起督导责任,而各站管理者需能
配合督导其站内使用品质。

一、管理方面

 1.各学校应尽告知本公约之义务,并应为其BBS站等各类网路服务负起督导责任。
 2.必须记录远端主机 ( remote host)及远端使用者( remote username)以便追踪问题来
  源。
 3.版面名称必须定义清楚俾利使用者选择适合的讨论区。
 4.讨论区之设立与删除由各站自行决定办法。
 5.版主(Board Manager)之产生、任期、罢免或辞职等办法由各站自行决定。
 6.各站之管理人与相关版主须为其版内之文章发布做适切地选择,促使使用者确实针对
  讨论区主题参予讨论,必要时得删除不适切的文章并於适当时机说明理由。
 7.除有完善管理能力之单位建议不要使用BBSnet的功能。
 8.各单位依据本公约,自订管理办法,并提报学校或机关之权责单位核备後公布之。

二、使用方面

 1.使用者不得使用他人帐号,并且只有注册者才能张贴文章,使用者应为自己所张贴的
  每一篇文章负责,并遵守下列三点要求:

  (1)禁止利用BBS做为传送或发表具威胁性、猥亵性、攻击性的资料及文章。
  (2)禁止利用BBS做为传送未经各站之管理单位核准之商业性资料。
  (3)禁止利用BBS做为传送耗用大量传送频宽及储存空间之资料。
  (4)禁止利用BBS做为干扰或破坏网路上其他使用者或节点之硬软体系统,例如散布电
    脑病毒、尝试侵入未经授权之电脑系统、或其他类似之情形者,皆在禁止范围内。
  (5)避免在公众讨论区讨论私人事务,发布文章时,请尊重他人的权益及隐私。

 2.注册时,使用者必须注册完全,必须告之"真实姓名″、"地址″与"电子邮件地址
  (e-mail address)″,注册不全或违规使用者,系统管理者(SYSOP)有权清除其帐号。


三、其他

 1.各站的使用者所公开发表之著作,如涉嫌侵害他人之权利时,自负民事与刑事责任,
  必要时各站可主动依法处理。

 2.本公约之修订需经台湾学术网路(TANet)管理委员会通过後施行。

※ 来源:·蛋卷广场 bbs.tku.edu.tw·[FROM: 163.13.240.33]

--
心如湖水,波澜不惊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es.hit.edu.cn]
※ 修改:·dongyun 於 05月11日21:15:38 修改本文·[FROM: es.hit.edu.cn]
[百宝箱] [返回首页] [上级目录] [根目录] [返回顶部] [刷新] [返回]
Powered by KBS BBS 2.0 (http://dev.kcn.cn)
页面执行时间:3.131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