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ice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dongyun (冬云), 信区: construct
标 题: 台湾学术网路BBS站管理使用公约 1995.03.06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5月11日19:23:27 星期五), 站内信件
发信人 rexchen@TKU-BBS (小旭旭) 信区 Announce
标 题 台湾学术网路BBS站管理使用公约
发信站 淡江大学 BBS (Sat Jun 7 00:57:35 1997)
转信站 TKU-BBS
台湾学术网路BBS站管理使用公约
1995.03.06
BBS(Bulletin Board System)具有讯息交换、线上交谈、问题解答、经验交流等
多项功能,举凡校园资讯、图书馆服务、学术活动、交通资讯都尽在其中,为学校学
生之最爱,在台湾学术网路上甚为流行,因此为使网路资讯品质不流於浮滥,拟定以
下规范做为BBS站管理者及使用者遵守之依据。各学校应为其BBS站负起督导责任,而
各站管理者需能配合督导其站内使用品质。
一、管理方面
1.各学校应尽告知本公约之义务,并应为其BBS站等各类网路服务负起督导责任。
2.必须记录远端主机(remote host)及远端使用者(remote username)以便追踪问
题来源。
3.版面名称必须定义清楚俾利使用者选择适合的讨论区。
4.讨论区之设立与删除由各站自行决定办法。
5.版主(Board Manager)之产生、任期、罢免或辞职等办法由各站自行决定。
6.各站之管理人与相关版主须为其版内之文章发布做适切地选择,促使使用者确
实针对讨论区主题参予讨论,必要时得删除不适切的文章并适当地说明理由。
7.各单位之BBS站禁止使用BBSnet的功能。
8.各单位依据本公约,自订管理办法,并提报学校或机关之权责单位核备後公布
之。
二、使用方面
1.使用者不得使用他人帐号,并且只有注册者才能张贴文章,使用者应为自己所
张贴的每一篇文章负责,并遵守下列三点要求:
(1)禁止利用BBS做为传送或发表具威胁性、猥亵性、攻击性、毁谤性及有商业
版权、商业广告营利、专利性的资料及文章。
(2)禁止利用BBS做为干扰或破坏网路上其他使用者或节点之硬软体系统,例如
散布电脑病毒、尝试侵入未经授权之电脑系统、或其他类似之情形者,皆
在禁止范围内。
(3)避免在公众讨论区讨论私人事务,发布文章时,请尊重他人的权益及隐私。
2.注册时,使用者必须注册完全,必须告之"真实姓名″、"地址″与"电子邮
件地址(e-mail address)″,注册不全或违规使用者,系统管理者(SYSOP)有
权清除其帐号。
三、其他
1.各站的使用者所公开发表之著作,如涉嫌侵害他人之权利时,自负民事与刑事
责任,必要时各站可主动依法处理。
2.本公约之修订需经台湾学术网路(TANet)管理委员会通过後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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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蛋卷广场 bbs.tku.edu.tw·[FROM: ug.ee.tku.ed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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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如湖水,波澜不惊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es.h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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