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ice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Robie (西北风), 信区: Advice
标 题: 拜读断桥大作有感
发信站: 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Wed Aug 15 19:00:22 2001)
很久没在小百合认认真真看文章了,这次偶然间转到了 Advice 版,发现了
断桥的大作(正如断桥自己所说,题目确实非常有吸引力)。偶把全文打印了下
来,认真拜读了一遍。第一感觉自然是 admire 得一塌糊涂,PFPF!
对于前面的理论部分,偶对断桥的景仰之情有如滔滔江水……(此处略去十
万八千字)
偶想说几点的是后面的例子:
断桥举的是一个注册人数在一万人以上,上线人数在500人左右的 BBS 站,
恰好跟这段时间的小百合的情况很接近。我觉得这种规模的 BBS 站只设 3 位
站务是不够的,除非这三人每天花 N 小时来干活。
对于控辩双方均可以不附理由要求一名仲裁员回避的想法是相当有创意的,
但五名仲裁员去其二,那仲裁结果的公证性是否要打个折扣,而且很容易出现
一个人的意见左右最终判决的情况。
对于在 Announce 版发公告,断桥认为最好由专人发公告,我认为这样似
乎不大可行,是否可以变通一下:设立一个公告帐号,每次发公告时系统自动
取该帐号发文(跟水母的做法差不多)?
立法团长拥有 O 权限,但立法团员无任何特殊权限,那立法团长的 O 权
限用来干什么呢,既然不修改立法团员的权限?
对于各种专版,我认为宜少不宜多,很少部分的人才会知道什么文章应该
发在什么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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