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ice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kickbay (.R.S.), 信区: Advice
标  题: [转载] 对违规站务弹劾的有效性说明(2)(转载)(转寄)
发信站: 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Mon May 21 18:21:21 2001), 站内信件

【 以下文字转载自 post 讨论区 】
【 原文由 fangdamantou.bbs@bbs.pku.edu.cn 所发表 】

发信人: puccini (无声的乐手), 信区: Complain
标  题: 对违规站务弹劾的有效性说明(2)(转载)
发信站: 北大未名站 (2001年05月20日03:43:14 星期天), 站内信件



其次:所谓连署的人数不具代表性的借口本身也是不成立的
。诚然所谓全站的公决在表面上显得更具有"代表性"。但是
弹劾站务的特殊性决定了这种做法其实根本无法达到最起码
的公证性。

由于站务集团处于掌握BBS的行政大权,因而举行大范围公
决这种极度需要行政权利支持的事务根本无法适用弹劾最高
行政权利本身,因为诸如在进站画面做弹劾站务宣传这类事
务,不是完全不可能得以执行,就是至少根本无法不受被弹
劾的行政权利干扰下公正的执行。所以当今国家没有一个是
通过全民选举来弹劾总统(总理、主席)的,因为这种事在
没有国家元首的配合是不可能公正的。

因而弹劾的程序只有两种:最好的办法是由一个与之制衡的
固定职权机构进行弹劾投票,世界上绝大多数可弹劾国家元
首的体制都是这么做的。在未名有此特性的只有智囊团,而
现任智囊团的态度想必大家都清楚了。

而另一种方法就是通过迅速的连署表决,在行政权利可以插
手全面干扰之前进行抽样性质的投票。而这种投票的结果,
只与支持与反对者的比例相关,而与总人数无关。这些天C
omplain版和三角地版大家的表态,除非装聋作瞎,诸位站
务应该听得到看得到。如果你们硬要强拉那些根本不清楚此
事来龙去脉的ID或那些并不关心未名前途只是来灌灌水的I
D当作对你们的"支持"或"默认"的话,那我真的无话可说,
只能请你们问问自己的良心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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