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ice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WyzIdeal (一叶小舟·波澜不惊), 信区: Managers
标 题: BBS水木清华站帐号管理办法(2001.5.1修订)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5月15日13:04:11 星期二), 站内信件
发信人: SYSOP (System Operator), 信区: Announce
标 题: BBS水木清华站帐号管理办法(2001.5.1修订)
发信站: BBS 水木清华站 (Tue May 1 23:18:26 2001)
BBS水木清华站帐号管理办法(2001.5.1修订)
身份认证办法
一、未经过身份认证的使用者,拥有阅读文章、列出线上使用者等简单权力;
不能在任何版面发表文章;不能给站上其他使用者发信;不能呼叫其他使
用者talk;不能进入聊天室chat。本站不承担保护未经过身份认证的用户
权益的义务。
二、距离第一次上站72小时(注意不是上站时间达到72小时,而是现实时间)
后在个人工具箱里的第一项中填写注册单。注册单建议使用中文填写.其
他语言(包括拼音)填写的注册单站务有权利根据情况要求用户使用中文
重新填写.请详细填写真实姓名,不可以缩写;请详细填写学校的系别年
级班级或者工作单位等信息,最好填写电话,BP机号码或者E-mail地址;
现在的住址请详细填写,便于联系。请确实填写注册内容,站务将保留验
证注册信息真实性的权利。填写完毕,请用y(Yes)回答存档,然后等待站
长写信祝贺你通过。收到注册成功的信件后(不可以删除),请仔细阅读
后正常退出(而不是Disconnect),再次进入就成为一名合法的用户。
三、如果填单不详细可能会被站务退回,会注明退回原因,请再填写一次。退
回原因有:
0) 请输入真实姓名(可用拼音).
1) 请详填学校科系与年级. (注明年级或工作单位,没有单位的写无业)
2) 请填写完整的住址资料. (完整详细,能够通信)
3) 请详填连络电话. (可以填写email地址或者BP机号)
4) 请确实填写注册申请表.
5) 请用中文填写申请单.
6) 请用 Mail Reply 方式注册
7) 同一个用户注册了过多ID
四、于本站注册并通过本站身份认证者为本站合格使用者,合格使用者于身
份确认完成后开放权限。经过身份认证,可以获得发表文章、呼叫使用
者聊天、进入聊天室、收发站内信件等基本权力,同时享有本站对于用
户权益的保护。
使用者权利与义务
五、本站的合格使用者享受本站合格使用者应有的一切权利。使用者言行不
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违反CERNET、BBS公约,不得违犯本站一
切有效的管理办法。
六、本站的合格使用者在个人资料上受到本站保护,除非重大原因事故并经
本站站务会议决议后才可以接受资料查询。本站不接受个人或单位直接
查询他人的基本资料,校方和其它单位要作个人资料查询必须经过清华
大学网络中心主任认可才可以查询个人资料。
七、本站合法使用者,请随时根据事实更新使用者资料。如果使用者的个人
资料不真实,一经发现,那立即删除帐号。如果帐号或者昵称含有不雅含
义或者影射党和国家领导人,一经发现,立即删除帐号。一个用户最多
注册三个ID帐号, 超过此数目,不予身份认证;如果已经认证的,一
经发现,即删除该用户注册的全部ID。
八、为保障本站其他合法使用者的权利,本站用户无论发表文章、在聊天室
聊天、呼叫使用者聊天、发消息、发信以及在自己的昵称、说明档、签
名档中,均不能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包含侮辱性言辞或含有引起多数
用户反感的内容。如果违犯上述情形,一经发现,即给予严重警告;情
况严重者,封禁部分权限;认错态度恶劣者,经站务委员会通过,删除
其ID。
九、同样或相近内容文章一周内不得在本站各讨论区张贴转载5次或5次以上,
违犯者如属初犯将视情况受到禁止post文章两周至十周的惩罚,如果情况
特别严重,可以有超过十周的处罚。处罚期满后可以在sysop版向站务申
请恢复。对于再犯者,将视情况从重处罚,最高至删除其帐号。对惩罚
的原因及措施将在Announce版张贴公告。对于在一个讨论区反复张贴内
容相同或者相似文章的,也类似文章多次转贴处理。长期发相同或类似
文章经站务委员会讨论后根据其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封禁部分权限直至删
除帐号的处罚。
十、不得在各个讨论区发表空洞无物的灌水文章(有特殊规定的讨论区除外),
否则一经发现,将会视情节轻重受到警告、封禁发表文章权力、封禁上站
权力的处罚;认错态度恶劣者,经站务管理委员会通过,删除其 ID 帐号。
十一、不得使用本站的帐号从事非法商业行为或公然在聊天室或版面上发表猥
亵、色情和反政府言论而影响到本站的站誉.违者将封禁其部分权利,情
节严重者,经站务委员会通过,删除其ID帐号.
十二、不得利用本站站内信件、昵称、说明档、签名档以及留言板进行商业宣
传,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封禁部分权限直到删除帐号的处罚。
十三、本站用户在发文或者说明档中,应该充分考虑其文章或者说明档对其他
用户阅读造成的影响。如果在文章(包括签名档)或者个人说明档中,
利用ASCII控制符造成延时、断线或者其它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的恶劣后果
者,一经用户投诉,将根据情节给予警告、责令改正乃至封禁部分权限
的处罚,对于拒不改正者,经站务委员会讨论,可以给予更严厉的处罚。
对有特殊规定的版面(如ASCIIart版),可以根据版面的特殊规定进行
处理。
十四、对于使用上站机、灌水机等程序的用户,经过站务委员会讨论视其影响
可以给予封禁部分权限、修改发表文章数目和上站次数直至删除帐号的
处罚。
十五、对于明知故犯、无视版主和站务人员警告再三违反站规和其他管理规定
(如短时间内在多个版面被同时封禁),经过站务委员会讨论根据其具体
情况可以给予封禁部分权限直至删除帐号的处罚。
十六、站内任何用户有权力和责任对违犯法规现象进行举报。举报可以采取给
在线站务发msg或写信给 SYSOP 以及在 complain 版张贴文章的形式。
一经调查发现属实即给以处理。
十七、对于被全站封禁部分权限的用户,封禁期满后可在 sysop 版发表文章或
者发信给 SYSOP 申请恢复。
十八、本站帐号代表用户个人,由于用户发表文章或者其他站上交流引起的法
律上的或者经济上的责任,本站不予负担其中任何形式的责任,用户的言
论文责自负。
十九、本站帐号仅代表用户个人,本站不接受集体帐号的申请,也拒绝任何形
式的集体帐号。对于多个人公用一个帐号的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删除该
帐号。另外如果用户个人有意泄露帐号密码,使得帐号有可能被多个人
所使用,按照集体帐号处理。系统帐号SYSOP和guest除外。因特殊情况
确实需要集体帐号时,经站务委员会会议讨论后,可设立临时帐号,但该帐
号的使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二十、本站帐号仅代表注册者个人,本站的帐号不得转借、转让。如发现转借转
让帐号的行为,视情节轻重受到警告、封禁发表文章权力、封禁上站等权
力的处罚;情节严重者,经站务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可删除该帐号乃至
该使用者全部帐号。
二十一、对被删除的 ID,一个月内设定为不可注册ID。
其他
二十二、其他未尽事项由站务会议决定,并公告于[sysop]版后实施。
二十三、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管理委员会,有关事项与其他管理办法互为补充。
本管理办法经过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BBS水木清华站站务委员会
2001.5.1
--
☆ ☆
★
白 天 不 懂 夜 的 黑
☆
☆ ☆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ark.hit.edu.cn]
Powered by KBS BBS 2.0 (http://dev.kcn.cn)
页面执行时间:3.405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