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ice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hotman (大海无量), 信区: construct
标  题: 我有意见要提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5月13日15:50:41 星期天), 站内信件

   本人觉得在所有的版中都应该尊重“灌水人”的权利。只要是自己写的,
只要有一定的字数,内容还算可以,就应该加以保存,不保存也要在删除时,不
要将其文章数也删掉。对于那些转载的文章,要看它的层次如何,是否比较高,
否则就要删掉(保留文章数),“”因为毕竟不是“灌水人”的“杰作”,而是
“抄袭”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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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202.118.23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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