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plain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popstar (KEYENCE◎没心情..), 信区: Complain
标 题: 【公告】紫丁香BBS站投诉与举报办法(试行)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Thu Jul 29 14:26:00 2004), 转信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根本原则
1.1 本办法以紫丁香bbs站(以下简称本站)站规为依据,结合complain版相关投诉案
例和解决方法制定;本办法与站规具有等同的效力。
1.2 本办法的基本任务是为了规范本站complain版投诉与举报的工作,保证站务规范
高效的处理本站内出现的各种投诉与举报,维护本站用户合法的利益,保证本站
的正常讨论秩序;
1.3 本站正式用户在本站范围内在正常讨论中利益受到侵害,或者认为受到版主不公
正的处罚,到本站系统区complain版进行投诉时,适用于本办法。其中正式用户
指本站通过账号管理员身份认证且个人资料真实的合法用户,个人资料明显不真
实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正式用户资格的账号不受本站保护(下同)。当投诉或举报
的任何一方个人资料不符合本站要求时,直接取消本站正式用户资格,同时该投
诉或举报自动失效。
1.4 本站正式用户在本站范围内发现有悖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站站规、日常道德
规范,或者发现影响本站生存的行为,到本站complain版进行举报时,适用于本
办法;
1.5 投诉和举报的受理权和处罚权由站方任命的complain总管(即complain版版主)行
使,必要时相关投诉或举报的处罚权由站务组集体讨论决定,并由complain总管
代表站务组发布;特别情况下,本站站长对投诉或举报有直接受理和处罚的权利;
当complain总管因私人原因处于请假期间时,可由经其他站务代理(需经站务组讨
论或由相关complain总管授权)。其中站务指本站站长(不含系统账号SYSOP)、账
号管理员、总管和智囊(下同)。
1.6 站务在受理版内投诉或举报时,需以本站相关站规为依据,站规中没有规定的需
结合以往处罚案例或站内处罚中约定的惯例;当不满足以上情况时,须经站务组
讨论,决定是否受理或处罚结果,同时该结果将作为将来投诉与举报处罚的依据。
与站规具有等同的法律效力。
1.7 在投诉或者举报调查阶段,当事人双方具有平等的权利,双方在一定时间内有向
站务提供相关证据或者申辩的权利,但证据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不得伪造或者提
供其他虚假证据;在申诉过程中,需尊重对方或其他参与讨论者,不得在辩论或
交流中出现辱骂或者人身攻击(含变相攻击)行为,不得出现冲动或不理智行为。
第二章 complain版的作用和受理范围
2.1 根据本站职务等级关系,本版无权受理对站长、账号管理员、总管(含实习总管)
和智囊帐号的投诉或者举报,此类投诉或举报请到sysop版进行;但特别的,当
站务以版主身份在任职版面(系统版面和站方声明的特殊版面除外)行使版主权利
被投诉或举报时,可到本版进行,但必须遵守当事人回避的原则;
2.2 当站务其他账号在本站被投诉或举报时,在本版进行,并遵守当事人回避的原则;
2.3 本版的投诉受理范围
2.3.1 如果您在某一版内与其他网友发生纠纷,或者受到侵害,请与该版版主联
系,由版主在版内进行处理。若版主不在线或在24小时内没有处理并且没
有给与适当的解释,则可来本版提出投诉,由站务人员进行处理。站务人
员将根据投诉的性质和程度作出版内处罚和受理投诉的决定。
如果您与其他网友的纠纷发生在系统版面或站方声明的特殊版面,可以联
系在线站务处理或直接到本版提出投诉。
2.3.2 如果您在本站聊天室、娱乐游戏、鹊桥聊天,或者以信件、发消息与他人
进行交流时,产生纠纷或者利益受到侵害,可直接到本版投诉;
2.3.3 如果您在本站的正常交流中,受到侵害或人身攻击,认为性质严重时,可
以到本版投诉,但站务组将根据实际情况和违规版面做出受理、驳回或者
转交版面版主进行版内处罚的结果;
2.3.4 在正常讨论中出现的与投诉人有直接关系的其他违反站规的行为,或站方
经讨论认可的其他情况;
2.4 本版的举报受理范围
2.4.1 如果您在本站发现如下违反站规的行为,可以到本站举报:
(1) 在同一版面重复发文、多版面发文,达到站规规定数量的行为;
(2) 不雅或者违规ID,不当昵称、说明档和签名档;
(3) 反动、淫秽等违反国家法律及其他影响本站生存的文章;
(4) 在本站版面、留言版、聊天室或者娱乐服务中出现的人身攻击、言语不
雅和恶意捣乱的行为;
(5) 利用程序恶意灌水或者利用利用程序等批处理灌水、试探其他用户密码
等行为;
(6) 利用本站发文、发信等资格在本站进行传销或者发布非法商业信息的行
为;
(7) 在本站发布传销类电影等站点信息,发布买卖或求租证件、饭卡等信息
的行为;
(8) 在本站发表制作假证等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信息的行为;
(9) 在本站范围内泄漏他人个人真实资料,干涉个人隐私或对当事人造成负
面影响的行为;
(10)其他违反本站站规的行为,特别声明的除外;
2.4.2 当本站所属版面的版主在处理版务过程中发现严重违规行为且认为版内处
罚过轻或无法解决时,可到本版举报并申请追加处罚。追加处罚包括追加
版内封禁处罚(最多可达70天)和追加全站处罚。
2.5 对于投诉或举报,可采取版内发文或者信件的方式进行;当投诉人或举报人在本
版内发文权限被封禁或不便版面发文的情况下,可选择信件投诉的形式;通过站
内信件的方式向complain总管(即complain版主)投诉或举报。对此类投诉或举报
要遵循保密原则,除用于站务内部讨论外,不向任何人提供投诉(举报)人的资料。
第三章 投诉的原则、流程和注意事项
3.1 本站用户在提出投诉请求时,需遵守本办法,并且投诉内容属于本办法规定的投
诉范畴内;对不遵守本办法的投诉或举报站方有权利直接驳回。
3.2 投诉原则
3.2.1 投诉人在投诉时必须理由充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有效,并按照规定格
式进行发文,否则投诉将有可能被视为无效投诉而予驳回。
3.2.2 请您在投诉过程中注意自己的心态,不能出现谩骂和人身攻击等违反本办
法1.7条规定的行为,否则将受到最高全站范围内的处罚。
3.2.3 在投诉辩论中偏离主题或灌水的行为,将受到版内处罚,最高可达70天。
情节严重的或者不听劝阻的可进行全站处罚。
3.3 投诉流程
3.3.1 只有纠纷的直接当事人才能进行投诉。当提交投诉后,您就是该投诉事件
的投诉人,您所投诉的用户为被投诉人。
3.3.2 投诉请采用标准的格式,否则站务有权驳回该投诉。
投诉题目格式为:[投诉]投诉标题;
例如:[投诉]A投诉B人身攻击
投诉的正文应按照本版规定的标准格式进行,格式另付;当您认为该格式
无法满足您的需求时,可以采用其他格式或直接叙述,当投诉必须事实清
楚,详细叙述事情的发生和经过。
3.3.3 投诉一经提交,不能修改;当投诉人发现投诉叙述不清或存在遗漏时,可
以进行补充,但不能在原投诉的基础上直接原文修改;如出现此类情况,
需重新提交投诉,有修改痕迹的投诉视为无效投诉。
3.3.4 投诉应包含明确的被投诉人,投诉中需要说明事件的基本经过、发生版面、
违规行为的性质和希望给与的处罚等,并转载相关证据;
3.3.5 投诉提交后,站务将根据投诉的性质作出立刻处罚、受理并进入调查阶段
或者驳回投诉的决定;
3.4 投诉的注意事项
3.4.1 当您提出投诉时,您必须是该投诉的直接受害者,否则请采用举报的格式;
3.4.2 投诉期间,投诉方需使用真实IP,采用其他站点穿梭进行的投诉站方有权
利做出驳回的处罚。
3.4.3 投诉人个人资料必须真实详细,个人住址必须具体到门牌号码,否则将直
接取消正式用户资格;同时该投诉自动失效。
3.4.4 投诉中希望给予的处罚必须以站规和事实为依据,并在投诉处理时作为参
考。
第四章 举报的原则、流程和注意事项
4.1 本站用户在提出举报请求时,需遵守本办法,并且举报内容属于本办法规定的举报
范畴内;对不遵守本办法的举报站方有权利直接驳回。
4.2 投诉原则
4.2.1 举报人在举报时必须理由充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有效,并按照规定格
式进行发文,否则投诉将有可能被视为无效投诉而予驳回。
4.2.2 请您在举报过程中注意自己的心态,不能出现谩骂和人身攻击等违反本办
法1.7条规定的行为,否则将受到最高全站范围内的处罚。
4.2.3 在举报辩论中偏离主题或灌水的行为,将受到版内处罚,最高可达70天。
严重的或者不听劝阻的可进行全站处罚。
4.3 举报流程
4.3.1 当您在本站发现违反本站站规的现象时,可以到本版举报;举报需转载相
关证据,并按照标准格式书写举报文档;
4.3.2 举报文档题目格式为:[举报]举报题目
例如:[举报]A发表传销站点信息
举报需转载有效证据,并按标准格式进行举报,当举报人认为标准格式无
法满足需要时,可采用其他叙述,但必须事实清楚,详细说明违规的版面
等信息。
4.3.3 投诉一经提交,不能修改;当投诉人发现投诉叙述不清或存在遗漏时,可
以进行补充,但不能在原投诉的基础上直接原文修改;如出现此类情况,
需重新提交投诉,有修改痕迹的投诉视为无效投诉。
4.3.4 投诉人个人资料必须真实详细,个人住址必须具体到门牌号码,否则将直
接取消正式用户资格;同时该投诉自动失效。
4.3.5 举报提交后,站务将根据举报的性质作出立刻处罚、受理并进入调查阶段
或者驳回投诉的决定;
4.4 本版暂不受理对版务纠纷和版主操作的举报,涉及到版务纠纷和版主操作的,必
须是事件的直接当事人,并采取投诉的方式。特别的,当非当事人认为版主存在
严重失职时,可以到BoardManager版进行弹劾程序。
第五章 证据和证据的有效性
5.1 用户在投诉或者举报时,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据或者证据来源;如没有提供证
据或者证据属于无效证据,站务将在版面或者采用信件的方式提示,在提示
后48小时内没有提供有效证据的,该投诉或举报自动失效;
5.2 本站有效证据的范畴
5.2.1 在一定期限内出现在本站范围内的文章可作为证据;
5.2.2 在一定期限内出现在本站范围内的聊天记录、信件可作为证据;
5.2.3 其他出现在本站范围内且没有超过追溯期的数据可作为证据;
5.2.4 有效证据的认定原则为在规定期限内保存在本站物理硬盘上的数据;
5.3 本站违规的追溯期为7天,当证据的物理时间据提交时间超过7天时,该证据
为无效证据;证据的物理时间指证据出现在本站硬盘的时间,证据的提交时
间指第一次提交该证据的时间。特别的情况下,追溯期可按照从违规发生到
投诉或举报提交计算,此类情况由站务裁定。
5.4 当证据为私人信件或者聊天记录等未出现在本站公开版面的数据时,请通过
信件的方式转交给complain版版主,并在投诉或举报中注明;在版面公开此
类信息作为证据的,该投诉或举报无效,站方直接宣布失败,并且不再因相
同原因进行受理,除非提供更新的证据;
5.5 不在本站硬盘上的物理数据不作为证据,特别的,对本站数据的截图不作为
有效证据;
5.6 投诉人或举报人在提供证据时必须保证真实,不得伪造证据,不得修改证据,
当发现提供证据为虚假证据时,对于提供者可视性质最高给予删除帐号的处
罚。
5.7 当本站正式版面的证据因版务原因被删除时,可提供证据出现的版面和来源,
由站务代为取证;能够提供具体来源并获取的证据如满足5.2条的条件,可
作为有效证据。
5.8 当证据位于版面回收站内时,任何人不得将该信息作为证据在版面上发表;
此类情况请通过信件方式转载到站务信箱,或在版面上提供证据的详细信
息;特别的,此类证据可以采用先恢复再转载到版面的方式;违反本条的
投诉或举报无效,站方直接宣布失败,并不再因同一原因受理,除非提供更
新的有效证据。特别的,投诉或辩护双方在版面上不得提供回收站内被删除
文章的系统信息,即删除该文章的ID。
5.9 本站内的信件一旦删除并清空垃圾箱,将无法恢复,当出现此类情况时,站
方不予支持;特别的,当用户后续回复信件中存在完整的相关信息的,如满
足5.2条款的条件可作为有效证据,但站务具有最终决定的权利;
5.10 聊天记录和试探密码等信息一旦清除,无法恢复;出现此类情况而无法提供
具体证据时,站方不予支持;
5.11 complain总管和站务组对证据是否有效有最终的判定和解释的权利,站务
有权要求投诉人或者举报人提供与证据有关的其他资料,比如证据前后的
信件和违规前后的其他聊天记录等;
第六章 投诉或举报的受理
6.1 当投诉或举报为有效投诉或举报时,该投诉自动进入受理期,并由complain
总管宣布受理;受理可以通过标记或公告的形式进行。
6.2 当投诉或举报进入受理期后,主管站务可根据其性质及证据作出直接处理、
驳回并宣布投诉失败或者受理且进入调查期的决定。
6.3 当主管站务认为事实不清楚或认为有待于进一步调查时,可宣布该投诉或举
报进入调查期。调查期最少为2天,最长一般不超过7天,当本站系统因不可
抗拒原因关闭或主管站务请假时可适当延长;投诉出现在假期期间时,调查
期最长可达30天。
6.4 当投诉进入调查期后,投诉涉及的双方或者与双方有关的其他当事人可在调
查期内向站务提供对自己有关的证据,或者对投诉进行辩护或解释,并作为
投诉处理的重要依据。
6.5 当举报进入调查期后,被举报人和与举报有直接关系的网友可向站务提供相
关的证据,或对举报进行辩论,并作为举报处理的重要依据。
6.6 当本次投诉或举报超过站务在受理公告中声明的调查期后,一切证据或者辩
解均无效,但可作为参考。当投诉或举报涉及的当事人因个人原因未登陆本
站时,责任由本人承担。
6.7 处于调查期的投诉或举报,当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并撤诉时,该投诉或举报
自动失效;但因该投诉或举报在complain版面或信件信息交流中引发的违规
如人身攻击等仍按照本站站规进行处罚,此类违规不因投诉或者举报的和解
而免于处罚。
6.7 调查期结束后,投诉或举报自动进入审理期。处于审理期的投诉或举报,不
再因和解等原因发生任何改变。审理期一般为72小时,当系统因不可抗力关
闭或者主管站务因私人原因请假时可适当延长。
6.8 在审理期限内,由受理该投诉的主管站务宣布投诉或举报的审理结果。特别
的,当因该投诉或举报提交站务组讨论未达成决定性意见时,可宣布延长一
次,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72小时。
第七章 投诉或举报的审理和终结
7.1 投诉或举报的审理结果由complain版主管总管给出,特别的,当涉及到多版
面发文、不当言论等严重违规时,其他讨论区版务总管给予处罚时,该投诉
或举报自动终结。
7.2 在没有给出处理结果前,当投诉或举报的直接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违规
等原因被取消正式用户资格或者删除帐号时,该投诉或举报自动终结。
7.3 在没有给出处理结果前,当投诉或举报的直接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自杀时,
该投诉或举报自动终结,并由站务宣布终结。但若该帐号在宣布终结前已经
被注册,或在宣布终结后一周内被重新注册,被举报或发现的,直接删除该
帐号。被删除的帐号在一定时间内不可注册。
7.4 在审理期间,主管站务附带审查用户的合法性,当发现任何一方个人资料明
显不真实或者不详细时,该投诉自动终结;相关帐号自动被取消正式用户资
格。有特殊权限的帐号被取消正式用户资格时,经站务组讨论决定给予适当
的处罚。
7.5 处于审理期的投诉或举报,当无站规支持或者主管站务认为难以辨别时,可
提交站务组讨论,并以站务组的名义发布处理结果。
7.6 进入调查期的投诉或举报,当出现特殊情况时,经站务组讨论,可以进行终
结。
第八章 审理结果与置疑期
8.1 当投诉或举报的审理期结束后,审理结果由受理该投诉或举报的主管总管给
出;
8.2 投诉或举报涉及的站内处罚包括:
(1).封禁版面发文权利(等同于版主操作,1-14天);
(2).追加版内发文权利(15-70天);
(3).封禁全站内权限;包括封禁全站发文权限、封禁发消息权限和聊天权限、
封禁发信权限、封禁娱乐权限等;
(4).封禁登陆权限;此处罚对于违规者个人资料不准确或不真实的可作为追
加处罚;
(5).删除帐号,并设置为不可注册;
(6).封禁使用者的登陆IP;
(7).对于有权限的帐号,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该处分可等同于一次全站
处罚;
(8).对于有权限的帐号,取消其特殊权限或免职;
(9).其他站内处罚;
8.3 投诉或举报的受理结果包括:
(1).驳回投诉(举报)或宣布为无效投诉;
(2).受理该投诉(举报)并直接宣布投诉失败;
(3).受理该投诉(举报)并直接给出处罚;
(4).受理该投诉(举报)并宣布进入调查期;调查期结束后给出处理结果;
(5).宣布该投诉(举报)终结;
8.4 投诉或举报的调查期审理结果包括:
(1).宣布投诉失败;
(2).投诉成功并给出处罚结果;
(3).宣布投诉(举报)终结;
8.5 在审理结果给出后24小时内,双方有申诉和置疑的权利;主管站务可根据申
诉进行重新审理,并可取消原处罚或减轻处罚;当complain版主管总管大于
一人且未请假总管大于1人时,原则上需要其他站务进行再次受理;当主管
总管需回避的情况除外;特别的,当审理结果以站务组名义公布时为最终结
果。
第九章 Complain版附属规则
9.1 当投诉或举报提交后,因投诉或举报引发的出现在本站内的人身攻击等行为
不因投诉或举报的失败或者和解导致的终止而失效;在投诉结束后,仍旧追
加相关处罚。
9.2 当在投诉或举报处理过程中发现其他与此有直接关系的连带违规时,同时对
该违规进行处罚。对于无效投诉或失败的投诉,也可依照本条款执行。
9.3 当用户甲对用户乙提出投诉或者举报后,在该投诉未处理结束前,不再受理
用户乙对用户甲的投诉。但特别的,用户乙可以针对用户甲的投诉进行申辩,
申诉作为该投诉或举报处理的依据之一。
9.4 投诉或者举报的基本依据是本站站规,凡出现有悖于本站站规的行为时,原
则上均应受到处罚;当投诉或举报双方均违规时,同时进行处罚。
9.5 投诉或举报在驳回或宣布为无效后,原则上不再因同一原因受理该投诉或举
报,除非提供更新的有效证据;
9.6 当投诉或举报的违规超出本站范畴,或者出现与现实生活较为密切的取证时,
该投诉或举报可进入无限期辩论或拒绝该投诉或举报。
9.7 因投诉或者举报者原因被驳回的,但确实存在违规行为时,可在投诉或者举
报之外进行处罚。
第十章 附则
10.1 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和解释权利由紫丁香站务组所有,并将在实际投诉或举
报过程中完善和发展;欢迎网友对本办法提出意见和建议。
10.2 未经特殊说明,本办法中的合法用户均指通过本站帐号管理员身份认证且个
人资料真实的用户;
10.3 违反本站用户管理办法第8条而被取消正式用户资格的包括不真实姓名、虚假
住址以及其他注册信息明显不真实的行为。特别的,校内住址项需具体到寝
室号码,校外住址项应具体到居住的门牌号码。
10.4 未经特殊说明,本办法中出现的complain版版主、complian总管和主管站务
等均指本站complain总管,包括complain总管在请假期间临时代理该职务的
站务和其他经站务组讨论赋予临时投诉与举报受理权限的帐号。
紫丁香站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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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淡的友情很真,淡淡的恋情很醉,淡淡的问候很醇
淡淡的依恋很清,淡淡的孤单很美,淡淡的思念很深
淡淡的祝福最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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