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plain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minicat (飞越彩虹·生如夏花), 信区: Complain
标 题: Re: 【公告】关于投诉证据有效性和调查期辩论的解释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Thu Jul 22 17:50:55 2004), 转信
你可以不用在版面上公开吧,可以发给popstar吧
【 在 yup (别说你爱我) 的大作中提到: 】
: 另外,你这里只是说要求是站内信件,那么,BBS的私人信件应该在其中。
: 所以,更加说明你驳回的理由不成立!
: 因为我的信件都是站内互发的,没有站外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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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无法让生命更长远
但是我们可以让生命更精彩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61.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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