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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balance (土豆·非典型帅哥), 信区: Computer
标 题: 既然分餐已经定局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3年04月30日10:29:35 星期三), 站内信件
作为草民,也只好接受。但我保留我的反对意见。
分餐以后,建议:
1.不要图新鲜换饭卡到非本院系食堂就餐;
2.不要到你女朋友或男朋友所在院系食堂蹭餐,也不要让他们来蹭;
3.平时如非必要,尽量少接触外院系同学、老乡、朋友。
4.大家继续补充吧。
si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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