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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bibabu (泡泡糖), 信区: Memory
标  题: 从梦想中走来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Mon Oct 20 17:20:18 2003), 站内信件

    我们站在楼梯的拐角上,背后是高大的玻璃窗。阳光从窗外斜射进来,在秋日午后的
赐予我们慵懒的情绪。我听到她对我说,我带你去见你最想见的人。

    机房里端正地坐着一个端正的男生,他梳不长不短的三七开头发,穿灰色的布夹克和
黑色西裤,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不黑不白,不成熟也不幼稚。杰说,他是小哲。

    杰在大学第一年的末尾开始恋爱,恋爱的对象小哲是她的球友。杰曾经对我说,如果
小哲足够高,就能够进男排国家队。我不敢怀疑,因为在运动上,杰打几个对折都要比我
高出一大块。

    影集上一张老照片夹了七年半,两个穿红色运动服的短发女孩捧着一个金闪闪的奖杯
,右边的那个腰杆挺直,笑得开怀;左边的几乎都靠在了右边的身上,笑得妩媚。

    我也不知道那天我为什么会笑成妩媚,而且每一张照片都斜靠在杰的身上。也许那一
天杰在体育场上太勇猛,让我崇拜吧。她可是我高中时代最要好的朋友,那金灿灿的奖杯
是她的得来,本没有我的一点功劳,可因为它是杰的荣誉,我也就跟着平增骄傲。

    那是高中最后一年的运动会,再有两个月就要高考。

    七月九号,下了毛毛细雨。我们一共六个同学打了一把伞,把脑袋凑进伞里,让脊背
在外面淋雨。我们约定五年以后的大聚会,因为认定了五年以后就会功成名就。

    我记得杰信誓旦旦的说自己一定要做到中国的外交部长。而我则不知天高地厚的在志
愿表上只填了一个学校一个专业。还有小刚,他爸爸为了志愿跟他大发雷霆,因为他填报
的每一个学校都是以“中国”二字开头的。小刚是个叛逆的典型,高中期间他曾经一拳打
塌了别人的鼻梁,也曾一刀剁掉了自己的小手指。

    这些是我的朋友,我从来不跟学习好的同学要好,我们都排在学年大榜的后面,但这
并不妨碍我们和那些优等生一样对将来存有梦想。

    我看见小哲的第一眼就知道,杰“从良”了。因为小哲是个太正常的男生,所以杰就
一定要变成一个太正常的女生。那些原本看起来桀骜不驯的女孩,一旦被爱情俘虏,就会
心甘情愿的改变自己来配合对方。

    我预料的没错,后来我看到杰留了长长的柔顺的头发,她还会在电话里发嗲的对小哲
说“讨厌”,甚至,她不穿皮靴和喇叭裤也是因为小哲不允许她看起来太野。她在夜半的
悄悄话里对我提起小哲,从来都是褒奖,还有一些盲目的崇拜。

    杰变成了一个小女人。我目睹了她的变化,由于我们从开始就在心灵上贴得很近,所
以我轻易的就认可了她的变化。然而每一个不是常见到的她的高中同学都会感叹女大十八
变和爱情的力量。

    她和小哲买了房子,五十六平。他们住了进去,却没有结婚。杰说他们的钱不够了。
在小哲出差的时候,我去那房子小住。杰说告诉我客厅的鱼缸是小哲粘的,厨房里临时的
餐桌是小哲钉的,门口的触摸开关是小哲从单位走廊里偷来的。

    杰放弃了每个月五百块钱的工作,不再上班。在二十四岁还没有结婚的时候就握着大
专文凭做起了家庭主妇。而小哲为了两个人的生活和结婚大业从做技术改成了跑业务,为
了工资以外多出来的出差补助。他每天都从全国不同的地方打来电话,告诉杰他的生活。
放下电话,杰说小哲这顿又吃的泡面。可是我看到杰的家里有小哲为她带回来的衣服和玩
具。

    我说你该去找份工作。就像几年前我说,你应该升本一样。杰点头,说她明天就去人
才市场。可是当天晚上我们又聊到很晚,第二天起床很晚。我们在中午的时候叫外卖,下
午的时候去打排球,晚上回来接着聊天,看电视。

    这就是生活的惯性吧,杰很难再改变了。我不知道她是否还记得当初的豪言壮语,或
者记得,大概也就一笑而过了吧。杰自己的处世哲学已经成形,她对我说,总有一天你也
得过像我一样柴米油盐的日子。我在她这样说的时候微微颤栗。

    她回家看爸妈,再来的时候,告诉我她的傻弟弟死了。她说那样的傻能活到十九岁已
经不少。她还说起见到的一些更早的同学,没有读大学的,现在靠卖手艺维生。然后感叹
自己和他们是多么的不同,是“两个世界的人了”。

    我记得杰还说过,她觉得我现在生活就像在演电影一样,离她很远。而我也渐渐的觉
出我和杰的见识不统一了。

    我不比杰优秀,高中的时候没有她学习好,朋友没有她多,她会跑赛会打排球而我不
会,那时候她总是像哥哥一样照料我。可是后来我坚持重读到考上理想的大学,毕业以后
又如愿的考上了研究生,所以现在我比她有更好的前途。虽然,她此时拥有的小家的幸福
是我几年之内也不可能享受得到的,但是我的境况显然是强于她的。

    这是她的选择吧,在遇到小哲的时候,在大专毕业的时候,就停止。以后的生活就在
那一点展开。而我却坚持的跑下去,步履蹒跚。我想这样的区别没有所谓对错优劣,只是
每个人的选择不同而已。我也可以随时选择停下来的,找一个合适的人结婚,做一份力所
能及的工作。在早上七点钟起床上班,下午五点钟回家做饭,然后窝在沙发里看电视。这
样的生活没什么不好,而且正如杰所说,早晚有一天,我也会这样柴米油盐的过日子,这
是大多数人最后所皈依的生活。不过是,有早有晚。

    高中同学清是杰的反例,她曾经在大公司里供职,每个月拿几千块薪水,被一群优秀
的单身汉追求。然而她骄傲的结束鸡肋爱情,辞掉工作,回到学校考研,继续她未完成的
青春岁月。清全力以赴的做事,考研的时候全系第二;清昂首走在校园里,自信又靓丽,
又是引来许多单身男子的青睐。

    清对未来的想象丰富多彩,和她在一起,我感到轻松而又积极。虽然有时候清也会感
慨,那下班回家窝在沙发里看电视的最基本生活,直到现在自己还没有。她在二十六岁的
时候回到学校重新开始,因为没有放弃梦想最开始的形象。那形象在她的不懈努力中越来
越清晰,触手可及,那是她一切行为的原动力。

    清没有停下,如我一样,但是与她比起来,我的颜色要暗淡许多。也许,每个人的周
围都有一个场,这个场决定这个人会有什么样的朋友,会过什么样的生活,而这个场,是
来自于人的内心的。我,杰,和清七年前一起从同一所学校走出来,坦诚地说,九六年的
高考,我们区别不大。之所以有现在的不同,就是源于我们的内心。

    我要去南方了,走之前去拜访杰,杰和小哲在家里为我做饭。我再次发现了他们的变
化,小哲胖了,中年发福的胖,饭桌上他一扫当年的矜持,把笑话讲得淋漓尽致。而杰则
随时表现着夫唱妇随的幸福神态。

    我看到他们新买的床,看起来宽大舒适。我问杰,你们还是分开住么?杰反问我,你
说呢?

    我还见到了小刚,他带着女朋友从双城赶来送我,那是一个规规矩矩的女孩子,我不
知道小刚用了什么方法让她死心塌地的跟着他的,难道她不害怕小刚只有四指的左手么?
但是小刚也确实是变了的,他工作的很辛苦,抛却了以往形形色色的爱情,这一次他很坚
持。他告诉我,一定要找到一个你想起来就会幸福得偷笑的人。我把这话说给他的女友,
小刚一旁狂妄的笑了起来:是啊,我一想到她,就会笑她怎么这么傻,竟然跟了我呢?那
女孩竟然只是娇嗔的瞪了他一眼。

    七年以前,我们约定五年后功成名就的聚会到现在也没有举行,现在的我们都还在自
己的路上埋头走着,越走越觉得路不好走。走得久了,人就变了,目标也跟着变化。十七
八岁的我们是小孩子,二十四五岁的我们开始学着负担。我们从一样的梦想中走来,在不
同的地方停下来,划定一个范围,开始往后日复一日的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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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bibabu 於 Oct 20 18:18:46 2003 修改本文.[FROM: 219.223.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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