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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宗明義,先讓我們來做個假設:推理小說中剛剛身亡的受害者,的確是死有餘辜
。此人自私自利、冷酷無情、卑鄙下流,不但兇手最想幹掉他/她,若換作任何人,都
會希望此人立即從這世上消失。

  再者,我們又假設:這位受害者在未經太多波折的前提下,就被了結了生命。

殺人容易,滅屍困難

  然而遺憾的是,這時候問題來了:作者(或是她/他的代理人──兇手)當下就察
覺,受害者雖已無生氣,但麻煩尚未結束,因為處理掉屍體可是一件極重要的事情。那
些難以溶解的血肉、不易折毀的骸骨,該如何將它們像脆餅似地塞入車尾行李箱,或是
丟棄於壁櫥內的行李袋呢?

「見林不見樹」的最高指導原則

  該怎麼辦呢?這個棘手的難題,是每個「解謎派」推理小說家所要面對的問題。不
過呢,的確有幾位作家想出些非常精采的解決方案:受害者的屍首終於找到了,加害者
最後也束手就擒,其間屍首卻以極不尋常、出人意表,而且如魔靈邪咒般巧妙的方式藏
匿起來。在這其中最高明的手法,可能是G.K.卻斯特頓所提出的創見,他表示「叢林會
使一棵樹黯然失色,戰場會讓一具屍體不足為奇」。按照這個理論,卻斯特頓在他的短
篇小說《劍折之處》(The Sign of the Broken Sword)中,安排某具屍體被帶到戰場
中丟棄,成為萬千屍首裡的其中之一。

可利用機械裝備,也可廢物利用

  還有其他什麼樣的伎倆呢?艾勒里?昆恩在《法蘭西白粉的祕密》中,把屍體藏於
寢具內──那張臥床隱於百貨公司櫥窗裡的牆壁後頭,一旦牆被打開,臥床隨即向外向
下滑落,屍首便暴露於眾人面前。羅斯?麥唐諾在《The Ivory Grin》一書中,用醫學手
法來毀屍滅跡,他先把屍體卸成一塊塊骨頭,接著在頭蓋骨鑽出幾個洞,然後插上標籤
,使之成為醫學院專用的骨骼標本,最後放進櫥窗內,吊起來便成了教學範本,如此一
來,即使是最頑固的學生看了也不會存疑。

高手出招,奇想紛飛

  正確地說來,德高望重的推理先驅愛倫坡其實未興這一套,他在《莫格爾街兇殺案
》中,只是簡單地把屍體丟入煙囪罷了。但他的後輩可沒那麼等閒視之:John Rhode在
《The Mystery at Greycombe Farm》中,讓屍體置於蘋果酒倉庫裡硬化,然後裝上燃
燒彈,把它燒得連親生爹娘都認不出來;Dermot Morrah在《The Mummy Case Mystery》
中,乾脆直接把屍體打扮成木乃伊;David Harper在《The Hanged Men》中,讓屍體成
為節慶儀式的一部份──佈置成萬聖節的稻草人;至於極受日本人喜愛的傅里曼?威利
斯?克勞夫特,則在《桶子》(The Cask)一書中,將屍體裝入標示「雕塑像」字樣的桶子
裡,然後把它從巴黎船運到倫敦去。

最誇張的一例

  發展到最後,滅屍的方法可說是層出不窮,最誇張的表率可能是Jack Finney的《T
ime and Again》。在這本懷有濃厚科幻小說味道的作品中,男主角穿梭於時光隧道裡
,希望能回到過去,阻撓他仇敵的父母相遇──意思就是說,不讓他的仇敵有來到人間
呱呱落地的機會。換言之,本書所採取的滅屍手段,即是回到原點去阻止該生命的降臨
。這種方法既迂迴曲折,也麻煩多多、不易施行,所以僅供各位看倌參考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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