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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catdog (评论员2), 信区: Wisdom
标  题: Re: 没有法律社会的经济基础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3年01月21日09:29:46 星期二), 站内信件

封建制度的父权是一种以家族为主体的制度,一切的利益以家族为出发点。
人为了家族的利益必须联姻,必须孝敬,不须尊父命。在中国国家法律的
株连制更是把个人利益与家族捆绑在一起。当然国家仍然鼓励在国家利益
与家族利益矛盾的时候牺牲家族利益。但这一点没有必要的法律支柱,过
家的法律仍然支持家族的绝对权力。
资本主义制度虽然没有完全削除家族的权威,但大大的消弱了他。任何人
只要逃脱出家庭就不受家庭权力的控制。就像一个人逃到国外就不受本国
法律的约束一样。人很多的自由受到了法律的保护,不再受家族权威的侵
害。如婚姻权,继承权等都受到了保护。但人逃脱了一个小家庭的奴役却
受到了更多人的奴役。受到整个国家的奴役。
王子因为天生是王子,人民却也因为天生是人民。人的出生就决定了他必
然的被奴役和奴役他人。社会契约体现了全民的利益,这是进步,他却让
全民都受到他的奴役。
古希腊民主的制度下通过了贝壳驱逐法,只要有半数通过就可以驱逐任何
人。这就是民主的制度。现在的社会违法者尚且可以逃脱到国外,消灭国
家的时候人无处可逃了。谭嗣同拒绝逃走,他为了所谓的国家利益牺牲了
自己的个人利益,他太相信自己的国家了。苏格拉底也拒绝逃走,他为了
法律的利益牺牲了自己。可这些牺牲真的有意义么?人为什么不在国家法
律与个人利益矛盾的时候选择个人利益呢?正是为所谓爱国和遵守法律的
谎言的蒙蔽他们才这样做的。十恶不赦的罪犯逃脱了,而真正的英雄被处
死。这就是法律所干。
只有每个人都蔑视法律的时候社会才是自由的。可怕的不是法律本身,而
是法律都人心灵的禁锢。

【 在 pippen (single形象代表,以信立爱) 的大作中提到: 】

: 古代人相互间存在的是身份,主要是父权和夫权.
: 王子终身都是王子.
: 现在父权已经演化为包括权利和义务的亲权,
: 夫权被废除.
: 资本主义时代,人类"从身份到契约".
: 契约意味着在平等基础上的自由选择,
: 人们可以通过契约利用开放的机会,
: 获得发展.
: 契约是机会均等,是自主选择,把人们从身份关系解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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