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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fzx (fossil), 信区: Managers
标 题: Re: 周日线路不好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2年01月09日10:47:17 星期三), 站内信件
【 在 ken (全新金刚钻石大胡子) 的大作中提到: 】
: 【 在 fzx (fossil) 的大作中提到: 】
: : 你可别跟我学。
: 第一,我的是问句,你不同意你就说呀,我没有下结论呢
看来要想避免女人骂街,只需把句号改成问号就可以了,呵呵。
: 第二,如果法律出台,犯错误可就严重了
谁能避免严重的错误?
如果制定法律的程序合乎民主程序,那么这种错误也是集体的错误。
对于经民主程序通过的法律中的错误,仍可经民主程序来修订。
: : 如果有阻力,宽厚仁慈的人一般也不会去克服阻力,你考虑过么?
: 是您基于这些知道你做什么,我并没有用这些作为指导
: 所以我不必考虑
是的,我基于这些知道我该做什么,所以两方面我都要考虑到。
: : 建议的余地。
: 我不喜欢偷换概念,我想知道大多数人“永远”“正确“。这个永远有多久
现在有多久,永远就有多久。
: 这个正确居然需要参照系
正确与否当然需要参照系。没有参照系还怎么判断动还是静,
地心还是日心?
: : 仁义道德,他们也将是普通网友们所做出的选择。制定的法律现在就摆在
: : 那里,供普通网友们评判。
: 嘿嘿,多少网友做出的选择?多少id被认证通过?
: 那些弃权的算什么?这也合乎法律?
为什么不合乎法律?你弃权就可以认为你把决定权交给了那些没弃权的人。
只要未弃权者的数目达到了法律的要求,最终选择的结果就合乎法律。
: 为什么要请元老,为什么要请那样的元老?
: 我说过么?
: 呵呵,现在的管理着我觉得也不错,不一定会变成你说的样子
呵呵,现在的管理已经比较接近我说的样子。
: : 对于一个没有执行权和仲裁权的人来说,说不行和说不应该(即你所谓
: : 的观点)是没有多大区别的。
: 是么?我不这么认为,而且我现在看到的结果很有区别
你看到有什么区别?
: : 完全可以不说出来,完全可以等着以后看笑话,一切都请随自便。
: 当然了,不能因为我不说。立个法律来个不说罪吧!
不会的。
: : 否则谁能保证一个超越站规的执法者不会干出什么?
: 将来如何,谁能预知?
是啊,谁能预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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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fzx 於 01月09日10:48:41 修改本文·[FROM: gaea.h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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