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sonalCorpus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gaea (嘎雅§无焦距的凝视), 信区: Legislator
标  题: 法规生效的手续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10月25日13:28:35 星期四), 站内信件


  现在中国人大通过的法案最后要经过江泽民签署、发布主席令
才能生效的,美国国会通过的法案最后也要经过总统的签署。老
江也好,布什也好,他们都是国家权力体系中行政部分的最高代
表。

  类似地,我们立法会通过的法案也应经过站务组最高代表(现
在就是站长loveit了,呵呵)签署才能正式生效,这样才能保证
通过的法案对站务组也具有约束力,才能有足够的依据要求每个
站务组成员在行使职能的时候必须不折不扣地遵循已经正式生效
的相关法律。

  这里注意一点,站长签署是代表着整个站务组,而非他个人,
因此正式签署之前有必要把法案提交给站务组进行讨论(除非能
保证每个站务组成员都能搁置己见,无条件服从站长的决定),
讨论的结果如果是不可接受,就予以否决;否则就在announce发
布公告,宣布通过了新法律(可以仿照老江的主席令的口气,呵
呵)。rules 版的法律条文按说最好也由站长亲自张贴,里面的
落款仍是立法会。

--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gaea.hit.edu.cn]
※ 修改:·gaea 於 10月25日13:49:19 修改本文·[FROM: gaea.hit.edu.cn]
[百宝箱] [返回首页] [上级目录] [根目录] [返回顶部] [刷新] [返回]
Powered by KBS BBS 2.0 (http://dev.kcn.cn)
页面执行时间:2.155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