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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gaea (嘎雅§无焦距的凝视), 信区: Legislator
标 题: Re: bbs有没有隐私权?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12月07日20:57:19 星期五), 站内信件
我觉得,对聊天、鹊桥细语,站规不应提供隐私保护。把自己
的隐私告诉了第二者,如果又被第二者泄露给他人,只能怪自己看
错了人,信任了不该信任的人,后果只能自己来承受。泄露者可以
遭受道义上的谴责,但不应遭受法律上的制裁。私人信件也是,某
某写信向我透露了其一些隐私,在道义上我有义务为其保密,但在
法律上则没有。当你把自己的隐私告诉好友,本身就已经是在冒险,
是在拿自己作抵押。
例外的情况是当有站务、账号管理员、仲裁等特权人员介入时,
比如为处理纠纷进行调查,可能会牵扯到被调查者的隐私。对此的
确应制定相应的隐私保护规定。
【 在 tst (洛之秋◎盲眼刺客)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种隐私不同于你的私人信件.但是我觉得站规对这一点需要做明确说明.
: 【 在 gaea (嘎雅§无焦距的凝视) 的大作中提到: 】
: : 这种隐私现在还没有站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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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gaea.hit.edu.cn]
※ 修改:·gaea 於 12月07日21:51:59 修改本文·[FROM: gaea.h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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