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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gaea (嘎雅§无焦距的凝视), 信区: Legislator
标  题: Re: 来个案例分析一下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6月16日21:47:08 星期六), 站内信件

    我也认为cgl的做法并不符合libai的愿意。原站规中是没有
允许总管代行斑竹职责这一说法(或类似的说法)。只有“紧急
情况”下总管才能出手删文封id。
    我只记得自己以前在sysop写过的一篇分析中提到了“总管
代行斑竹职责”,也许是它误导了cgl //grin
    现在的问题是这种规定是否行得通?具体到wisdom版的情
况,斑竹不在,cgl该不该应网友请求出手封人?按照原来的站规,
cgl已经是越权(自己都承认了是代行斑竹职责),又该受记过
处分了(只不过现在还没人检举,嘿嘿)。这种结局,无论
旁观者的我,还是作为总管的cgl,恐怕都于情于理不容易接受。
    在我的修改草案中准备接受总管“代行斑竹职责”一说,
但代行之前,总管必须事先和斑竹之间达成协议,事先得到斑竹
的授权或委托,明确同意当斑竹不在线时,总管可以临时协管版面。
可以对“代行斑竹职责”的内容作出严格限制,比如对于灌水,只
允许封相应id的版内post(封禁效果和斑竹一样,不算记过)
不允许删一般灌水文章。除非文章属于基本站规中禁止的那类,
总管才可以直接删除。但这已经不属于代行斑竹职责,而是属于
处理“紧急情况”,这时还要对文章作者封全站post,并载入
记过备忘录。
    如果总管没有事先得到斑竹授权,遇到版内灌水怎么办呢?
可以发文章警告,责令停止灌水,或责成用户自己删除灌水文章
(但总管决不能自己去删),若用户无视警告,则按“紧急情况”
处理,封禁其全站post,被封的id将来还要接受记过处分。这样
既能遏制住版内的灌水,又避免了总管越权(发警告和封全站
post都不算代行斑竹职责)。
    有了总管代行斑竹职责以及相关的授权或委托制度,斑竹/总
管之间可以采用也可以不采用,只是多了一种选择。不经授权或委托,
总管就只能通过先版内警告后封全站post的方式来帮助维护版面秩序。

【 在 LiBai (獅王李白) 的大作中提到: 】
:     cgl理解与我原意有冲突,我的意思是,总管不能(坚决不能)
: 处理版面,总管的身份是超然的,是负责区块规划的。如果出现了
: 非总管处理不可的情况,那就是严重影响紫丁香形象,必须对过错
: id从严处理。否则就是版主职责范围,总管不要插手!
: 【 在 xcm (小聪明) 的大作中提到: 】
: : cgl在原创把那只猫给封了,注明版主不在、代行职务,
: : 那么大家看算不算总管直接处理而记过的处理?
: : 猫的行为好像只是灌水,如果真要是记过是否量刑过重?
: : hehe,这几天忙着毕业论文,弄的头昏脑胀的,
: : 看着站规的讨论也是思路不清楚,还是先来点具体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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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gaea 於 06月16日22:14:26 修改本文·[FROM: gaea.h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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