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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gaea (嘎雅§无焦距的凝视), 信区: Legislator
标 题: Re: 关于紫丁香立法法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6月20日17:21:08 星期三), 站内信件
我是觉得,对于一项法案的起草,提议者一般来说考虑的会
比较全面(毕竟提出之前肯定经过了一番思考),撰写草案一般
不会有大问题。
如果提议者只是简单提一下设想,本人拿不出草案,但有的
其他委员对此能考虑比较周到,撰写草案有把握,也可以自荐来做。
这样操作会比较好一些。否则只要投票通过了提案,就把撰写草案
的任务硬性派到了执行主席身上,对主席往往会是勉为其难。就算
我这个执行主席认了,恐怕下一届就要难产了,呵呵。
【 在 redbee (红蚂蚁 ) 的大作中提到: 】
: 嘿嘿,你这不是要逃避责任吗,这样一来,谁还愿意提出提案啊
: 【 在 gaea (嘎雅§无焦距的凝视) 的大作中提到: 】
: : 是不是应该暂停rules版基本法规的修改和讨论,先专门制定立法法啊?
: : 若这样,按照立法委员会制度实行方案(1.1)和libai前面的步骤解释,需要
: : 先就此举行投票,(至于用信件通知我,这次就可以免了),通过后提议人
: : sloth和执行主席gaea必须于一周内分别准备好相应的草案。
: : faint,又要让我写。这主席真不太好当,呵呵。最好能把主席的这项任务
: : 免掉,谁知道哪天谁会提出什么提案,只要投票初审通过,就都要求执行
: : 主席必须也亲自起草一份法案讨论稿,有点*&^%$%¥
: : 最好只要求提议人必须准备,别人自愿 xi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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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gaea 於 06月20日17:22:42 修改本文·[FROM: gaea.h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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