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sonalCorpus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gaea (嘎雅§无焦距的凝视), 信区: voting
标 题: 对一种隐私权的质疑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12月08日12:11:55 星期六), 站内信件
只针对普通网友之间的聊天、通信的情况:
一个网友,把自己的隐私拿出来和另一个网友分享,本身就
已经是在泄露自己的隐私。那么,又凭什么要求对方必须对这
些所谓的隐私保密?首先是自己的嘴不严实,凭什么却要求别
人来为这种隐私泄露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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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gaea 於 12月08日12:16:23 修改本文·[FROM: gaea.h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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