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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gaea (嘎雅§无焦距的凝视), 信区: sysop
标 题: Re: 问一下 现在还搞法治马?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6月09日17:57:51 星期六), 站内信件
【 在 swanp (会笑的天鹅) 的大作中提到: 】
: 老兄,那是去年年底!世界上没有不变的东西!我只是奇怪,上次有36票主张改名
: 这回你们所有的杂项加起来也凑不够呀,而且还是复选的,这正好说明我提那么多
: 的反对意见起了作用,所谓的民主就是尊重每个意见,综合每个意见,从单纯的反对
呵呵,反对率是从18%增加到了30%多,不过把些归功于老兄你的
反对意见,未免太自作多情了吧!我倒是认为反对率之所以增加是因为
有些网友原来支持改名,但看到所提出的新版名不如自己所愿,或者自己
原来喜欢的新版名在第一轮投票中被筛选掉了,又对其它的版名不感冒,
觉得还不如不改,所以又投了“儒释道”的票。而不是因为你的什么反对意见.
: 到投儒释道,不能不说是一次认识的飞跃!~
: : 的个人意见,斑竹可以采纳也可以不采纳。我提
: : 这些意见的时候你又干什么去了?
:
: 和你这么说吧!我看了TST定的投票规则就觉得有戏,就象当初老狼竞选总管的时候
: 有人提出反对票顶替两票一样。这样的过家家式的投票还有什么好投的呢?我儿子
: 看我在这里玩肯定会笑的。还是那句老话,没有民主的投票我实在没兴趣,你们乐意
: 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吧,最好如了你们的愿!
: 投票规则是谁制定的?????????????????????????
投票规则谁都可以定,站长、斑竹、普通网友都可以。谁的合理就采用谁的,
这里面不能避免决策者本身的主观因素。
难道还要对投票规则本身再进行投票?那么再投票的规则又由谁来定?难道
还要为此举行再再投票、再再再投票、再再再再投票 。。。。????????
????????????????????????????????????
: 其实猫腻就在投票规则上,我为什么不能参加立法会的投票选举,还不是时间限制吗!
: 奉劝老兄,你省省吧!你那建议我不感兴趣,你们按你的规矩来吧!到时候没有我参加
你当然可以对我的建议不感兴趣,你又提出了什么建议,争取到了谁的认同?
你当然也可以设法使我的建议被否决,你又为此做过什么努力?
: 投票的选举结果我是不认的,什么法律呀法典呀!我还会闹呀!~谁让你限制我权利了!
投票你爱参加不参加,投票的结果你爱认不认。你爱怎么闹怎么闹,随你的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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