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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gaea (嘎雅§无焦距的凝视), 信区: sysop
标 题: 斑竹vs总管--从对crazy的弹劾说起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5月27日16:47:16 星期天), 站内信件
crazy担任party斑竹很长时间了,其管理风格一直如此,
大家随便灌,灌完了斑竹最后再删,此前大家对此是比较
满意的。问题是改成party2001之后该版的定位发生了变化,
进入了“严管”期,而crazy仍沿用着过去的管理风格,
“严管”力度不够,导致总管ken亲自跳出来封人,进而
引发之后的记过事件和今天的弹劾。
这里我认为首先要分清ken在party版封人的性质,是代履
斑竹职责?还是根据rules版第9条对“非违反国家法规、
违反本站程序、有严重不良影响、严重影响本站系统或本站
重大活动行为”的紧急处理?如果是前者,则应按斑竹封人
对待,不应该再对被处罚id记过。如果属于后者,则ken封人
和后来的被封id记过都无问题,crazy也不应该被投诉。现在
站方的处理显然是按照后一种情况,即认为crazy已经基本
履行了party版的斑竹职责,ken的封人属于紧急处理严重
事件。如果要弹劾crazy,首先需要证明ken的封人事件不是
处理严重事件,只是代行斑竹职责。
对于总管代行斑竹职责又分三种情况:第一种是斑竹已经
事先向总管请假或委托代管/协管了;第二种是斑竹未请假
未请总管代管/协管。第一种情况下斑竹无过失、总管封人
也没错,被封id也不应被记过。第二种情况下则应按斑竹
失职对待,没有事先请假或委托代管,版面无人管理出现
混乱失控,总管被迫干预,这时被处理id也不该被记过。如果
弹劾crazy,需证明party版ken的封人是属于这第二种情况。
最后第三种情况是斑竹未请假、未请总管代管/协管,版面也
没达到混乱失控的地步,总管擅自出手干预,这种情况应视为
总管越权。
以上是我的看法。比较棘手的是以上许多方面目前还没有
明确的规定。无论弹劾crazy还是为记过的id平反都无法找到
确凿的法规依据,只能使辩论双方再次陷入无休止争论的泥潭。
因此我对这次弹劾前景并不看好。另外,现在立法会、仲裁机构
还都没成立,法制化管理还任重道远,从推动民主法制化建设的
的角度,我更希望大家能通过party版的封人及这次记过事件中
总结出一些切实的教训,找出目前的漏洞,帮助站方完善相关的
法规。尽量就事论事,不要再针对某个id算老账。这样会大大
减少意气之争、大家会更容易平心静气地讨论相关规则,加速
民主法制化改革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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