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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gaea (嘎雅§无焦距的凝视), 信区: construct
标  题: Re: 我要是不说,我就会死去!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10月29日13:14:59 星期一), 站内信件

【 在 gg (geng_geng) 的大作中提到: 】
: 2,ID的选举权力不被剥夺
: 不管这个ID犯了什么错误,都应该有选举的权利,他的一票还要有效,生命权要靠选举
: 权去体现!
    选举权利不被剥夺,ok。那么言论自由的权利呢?是它们被你忘掉了
还是你觉得它们可以被剥夺?一个ID因骂人、因发表危及本站生存的文章而被
取消了post权,是否是对该ID言论自由的侵犯?言论自由难道就不是一个ID的
生命权的体现?而为了尊重一个ID的言论自由,若由此导致整个BBS被迫关闭,
那么其它所有ID的言论自由又该向谁去追讨?
: 3,所有ID享有平等的投票权利
: 就是去除上站时间数,上站次数等限制,我在小百合里投了5票选纪律委员会的,候选人
: 我一个也不认识,只是想看我的“干扰”能否影响他们的选举,结果一看到选举人数达
: 到了上千,除非我真的弄上几百个马甲,我的千分之概率可以不计,也没听说小百合有
: 什么投票限制,看看我们的投票数吧,应该改改了,尤其是随着BBS上的站友逐渐增多,
: 更有这个条件了
      这些限制可以考虑去掉,但也应等到条件成熟的时候。比如你说的投票人数
达到上千什么的。像这次站长选举,投票总数不过200,即使去掉限制,估计也不会
突破300。若有人故意在短时间内注册大量马甲来左右投票结果,效果还会很显著。
: 4,ID的投诉权利不被剥夺
: 一次投诉失败,十天后可以再度投诉,追溯期内有效,逾期无效
      同意
: 5,ID的信息不被泄露的权利
: ID的信息包括聊天内容,信件,注册资料,IP地址等。这里我讲一下IP地址,我认为IP
: 地址也是用户的一个资料,用户有权利要求站方不泄露自己的IP地址,具体做法是在个
: 人工具箱里增加“隐藏IP选项”,由用户自己来决定是否让别人看见自己的IP,逸仙时
: 空的做法是在用户注册成功后缺省为“隐藏IP”,用户如果想要别人看到,可以自己去
: 工具箱里更改,紫丁香可以相反的做法,缺省为露出IP,由用户自己去改设置。另外,
: 好象有聊天总管和站长有看聊天室的权利,是否考虑收回,真得要弄的象盖世太保么?
  可以隐藏IP的一个前提是取消封禁IP登陆权限的处罚。好在现在的处罚条例里面已经
  没有这种处罚。对你这个建议,我不可置否,赞成和反对的理由都没有。只是要涉及
  到程序修改,是否能实现,更主要取决于系统程序管理员的精力和态度(此前的程序
  修改建议也没少提,绝大部分还在排着队呢)。
: 6,ID的弹劾权利不被剥夺
         我对弹劾权利和和选举权利的态度一样。
: 以上是我粗略的轮廓,大家可以再加再完善,现在是保护自己的时候了,某些人成天嚎
: 着人性人性,mzd死了连个P都不放!在签名档上写着什么“共产党被抓走,我没有出面
      这方面,大家彼此彼此吧。我这回就不骂你了
: ,犹太人被抓,我也没有出面,等到我被抓,再也没人替我说话了”呵呵,还有一个人
: 至始至终没有说话的那就是德国纳粹呀!趁我现在能说赶快说,不然明天说不定我真的
: 会死去!
: 再引用老葡萄的一句话,立法会更大程度上是用来约束特权的。我不想看到又一个约束
: 我们的机构产生,因为“应该为多数的网友做事”,可却关起门来编法律!!!
: 这部仲裁法说什么也不能让立法会来编啦!由大家一起编吧!建议讨论期为一个月甚至
: 更多,想办法去主动征求大家的意见,宁慢勿快呀!!
    好啊好啊,不但仲裁法不能让立法会来编,所有的法律都应该让大家一起来编嘛。
立法会只需最后坐享其成,呵呵。—— 可这又怎么能行?大家的劳动成果岂容立法会
窃取?立法会既然没有活干,与其占着茅坑不拉屎,还是解散了吧。让我们大家团结在
以gg,golf,swanp ....为核心的马甲集团周围,为建设一个民主平等自由的紫丁香而
奋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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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gaea.h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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