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sonalCorpus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rules (我是匿名天使), 信区: rules
标 题: 紫丁香新版申请法(修正案)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12月29日12:18:20 星期六), 站内信件
紫丁香新版申请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任何具备投票权的ID都可以在本站提出申请建立新版。
第二条 任何申请都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需严格按照申请范例完成,
并发表在NewBoard版。
第三条 对应讨论区的总管对申请具有建议修改权,直接批复权。
第四条 总管有责任公平对待任何符合规格的有效申请。
第五条 本BBS站待建新版分为I,II,III三类:
I 类为BBS系统中的所有版面和各讨论区内总管设立的站务讨论版。
II 类为工业大学中的院(或相当于院级的系)版和校级行政、服务部
门的版面。
对已经隶属于某个学院的系,一律不再受理其系版申请。
III 类版面为除I,II类版面之外的所有普通讨论版。学校所有的学生
社团、研究所的版面申请也属于此类范畴,其中对研究所建立部
门版的申请一律不再受理(还可申请学术版)。
第二章 I,II类新版的申请程序
第一条 I类新版无需经过申请,由站务直接成立即可。
第二条 II类新版的成立必须向校网络中心出具院(或相当于院的系)或校级行政部
门的介绍信,由网络中心批准后即可成立。
第三章 III类新版的申请程序
第一条 申请人在NewBoard版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的内容应该涵盖中英文版名,
申请目的,治版方向,版主人选以及十篇以上的范例文章。
第二条 然后由申请人征集联署签名。联署ID签名时,对于不注明支持或者反对
的具体理由的RE文视为无效,将不被计入总票数中。
第三条 自申请提交后的第五日停止计票。如果绝对支持数(绝对支持数的计算办
法为 “赞同用户数-反对用户数=绝对支持数”)低于25,则该申请将被
视为无效。如果绝对支持数等于或者超过25,该申请将被自动视为有效,
同时由总管在NewBoard发表声明宣布受理,并注明做出最后批复的期限(
该期限必须小于或者等于七天)。若发现同一用户用多个id支持的,则该
用户所有票数作废,并永久封禁该用户所有参与回文的id在[NewBoard]版
发文权利,(此封禁由负责该次申请的总管执行)情况严重者总管可考虑
酌情追加警告直至记过的处罚。
第四条 在规定期限内总管可以与申请人协商申请书的具体修改细节,
并最后在NewBoard版再次发文公布批复结果。
第五条 如果总管对有效申请表示赞同,则由总管立即开版。
第六条 如果总管对有效申请表示反对,则该申请被驳回,但总管必须同时出
具驳回申请的相关理由。
第七条 对于没有达到受理条件的无效申请,总管不得批准开版。
第四章 管理条例
第一条 申请人必须本着严肃认真的原则进行申请。任何恶意的,不负责
任的申请都将被示威扰乱版务,根据情节轻重,将给予警告到全
站记过的处分。
第二条 总管如果未能对有效申请在规定期限内给予受理将被视为渎职,
并受到警告处分一次。总管如果批准或者否决无效申请,也将被视为渎职,
该批准或者否决将被视为无效,予以撤销,总管受警告处分一次。
第三条 申请人在征集联署签名时不可以扰乱正常的版务管理。如在NewBoard
以外的其他版面刊登广告需征得对应版面版主的同意,否则版主有权
进行处理。
第四条 如果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不适当的使用群体信件和群体信息而遭到
投诉,一经核实,则取消该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同时接受站规的相应
处罚。
第五条 如果该申请人在申请中有舞弊行为,将永久取消该申请人的申请资格。
第六条 申请被最终驳回后的三个月内,该申请人不得再提交同样的申请。
第七条 站务组有权在放假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宣布暂时停止新版申请。
第八条 紫丁香申请新版法的修改权和解释权由立法委员会所有。
第九条 紫丁香申请新版法将在正式颁布之日开始实施。
--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匿名天使的家]
--
※ 转寄:.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gaea.hit.edu.cn]
Powered by KBS BBS 2.0 (http://dev.kcn.cn)
页面执行时间:3.026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