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sonalCorpus 版 (精华区)

慎用隐身,尤其是在与ID发生争执的时候


发信人: djl (快乐的小猪), 信区: sysop
标  题: Re: 请问隐身的用途?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4月22日20:03:09 星期天), 站内信件



这里有人引用了adminman的话,以前也有人引用过他的另一句话,大意是紫丁香是没有
税收的,网虫不知道交税的说,我懒得查找对证,暂以这次为分析对象。看见有人引用
adminman的话象引用毛语录一样,不禁感了兴趣,可能觉得引用的是一位站长的话,底
气更足一些吧!不过对象你搞错了,这句话更应适合说给你们听。因为我不知道LOFE究
竟担任何等职务,处于何种角色,这在矛盾分析中是必不可少的,不过看似以管理层的
口吻,那就且听我细细到来……


1,现在的话题是关于隐身权限问题,就可以把问题归结为究竟要给斑竹多大权限,有没
有必要,有没有相应的限制。如果大家都有隐身权的话,那这个问题也就没有谈的必要
了,我现在还对我和好友聊天“心有余悸”,因为我当时不清楚还有什么隐身,那可是
关于个人的隐私,我不想也不愿意让别人知道,但我现在知道了关于“隐身”,我相信
我的担心不是多余的,那种憎恶感不知道是否有人体会得到。并且我的信箱现在处理的
很“干净”,我的聊天记录从来不保留,这就是我们现在的紫丁香!也许这就是有人所
说的“紫丁香是校方的,不是大家的”


2,这个问题和封人的问题可以一起看作是普通ID和斑竹之间的矛盾,问题是紫丁香的管
理层怎么解决?这里我先把斑竹称之为权利层,(有删文封人的权利)有别于管理层,
(我认为管理层是管理斑竹的)普通ID要的是服务而不是管理,斑竹说他给的就是服务
而不是管理,这才有了adminman的第一句话,紫丁香是不收税的。LIBAI说了一句旁观者
的话“管理层(斑竹)说是服务,普通ID说是管理”。这句话很客观。问题是紫丁香的
管理层如何解决他们二者之间的矛盾??LIBAI代表大家的利益(包括斑竹和普通ID)脚
踏实地的制定了一系列法规,这都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但这样也会把对旧制度变革的责
任都集中到自己身上。普通ID习惯了被管理,要是有了利益损失,就会归咎于管理层,
怎么不对权利层的权利作出限制?而权利层也会向管理层索要尽可能多的权利,管理层
满足了这个,同时也就得罪了那个,不能从二者的纷争中超脱出来,不能有效的扮演两
个利益集团间利益摩擦的仲裁角色。管理层被卷入这种利益集团的摩擦,为了维护安定
,用公用资源进行安抚(比方说隐身权个人文集什么的)相反的是,引火烧身,在中间
受夹板气,两面不讨好,当安抚不再奏效时,管理层只好更多的倚赖于影响力最大的利
益集团,甚至成为其利益代表,这时管理层即使想推动改革已经力不从心,能力被束缚
住了!!


3,推而广之,管理层是广大网虫的利益代表,包括普通ID和斑竹的学生群体,矛盾的双
方是学生方和校方之间的矛盾,这样,大矛盾里面有小矛盾,小矛盾又连着大矛盾,相
互交织在一起,从某种角度解读adminman的话,他说的也是很客观的,但当有人把他断
章取义的来应对普通ID,就未免太主观了,太意气用事了。


4,再推而广之,现在的政府也是如此,在利益集团中间如何制定好游戏规则,边制定,
还边参与,你说能公平嘛??呵呵,这也就怨不得有人呼吁,洋鬼子快来吧,干掉电信
那个挨千刀的,解救大家于水深火热之中。虽然有点天方夜谈,但也是现实,紫丁香在
这点上免不了要媚俗,大家的心情都可以理解的,在绝望之余仅存一点希望,那就是我
们每迈出的一小步,都是为了朝着前进方向迈向的一大步,用极限论来解释我们的努力
吧!我们的努力不会白费的!


5,至于第二点和第三点,我看就没有必要驳了吧!

感谢《书屋》杂志给我提供了思想源泉!BOW!

【 在 lofe (〖老夫·为七月奋斗〗) 的大作中提到: 】
1,  : 记得adminman曾经提到过,紫丁香是校方的,不是大家的。
2,  : 大家没有义务上这BBS,这BBS也没有义务满足"大家要求"。不过这BBS
    : 不缺人上,也不缺人灌水。
3,  : 如果真的挚爱紫丁香,先不要问BBS为我们做了些什么,问问自己为BBS
    : 做了些什么吧。


--
一只快乐的小猪
一段美丽的人生
前人有犬儒主义
我这是猪儒主义
“猪儒”万岁!!

--
※ 转寄:.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gaea.hit.edu.cn]
[百宝箱] [返回首页] [上级目录] [根目录] [返回顶部] [刷新] [返回]
Powered by KBS BBS 2.0 (http://dev.kcn.cn)
页面执行时间:3.074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