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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nut (我喜欢阿甘), 信区: voting
标  题: Re: 给八位侯选人的问题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4月15日10:10:05 星期天), 站内信件

关于上个问题,两个侯选人做出了回答,他们的态度是认真的,其他的侯选人也许正在
思考。一个好的法律除了能体现民主的精神以外,还要内容的明确,关于责权利的定义
清楚。斑竹应该对站长负责,因为他是站长任命的。总管应该对众ID负责,因为他是由
众ID选的。斑竹的权利只是处理版务,总管的权利就是监督斑竹。关于利益偶也说要引
入赞助,自身挖潜。这也就是偶认为紫丁香的法典更象一个规章,而不是象宪法那样,
可以解释一切。

关于如何对斑竹有效的监督,我以前建议成立面对面这个版,由总管架起从普通ID到斑
竹之间的桥梁,偶认为沟通是第一位的,大家要是清醒一下就能看到许多争吵是缺乏必
要的沟通所致,所以总管最具有挑战性的任务就是如何作好沟通,把普通ID的意愿反馈
给斑竹,这也是我反对XXXXX的主要理由,他认为总管与斑竹没有什么不同,只是一个
管的大点一个小点。HEHE!~ 


个人看法,仅供参考!BOW!总管们辛苦了,不要辜负了大家对你们的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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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寄:.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gaea.h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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