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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Grapes (老葡萄), 信区: voting
标 题: Re: 再问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4月12日15:08:42 星期四), 站内信件
其实有很多方法可以效仿。站方应该负责拟定基本原则,我们也可以
叫它宪法,然后放在rules版听取意见并改进。理想状态是最后交由
全站公决生效,如果全站还没有意识参与的话,站方宣布宪法生效
亦可。
下一步就是由宪法规定的程序产生各项具体法律法规了。各种法规
互相独立,不能与宪法相抵触。各讨论区即使在同种法律上也可以
不同,根据讨论特点制订,个版有各版的法规。所有法规都遵循一
个原则,就是不能与上一级法律想抵触。
【 在 emanuel (小飞象★傲雪飞扬) 的大作中提到: 】
: 关于法制和法治已经说的够多的了,确实也应该到了一些具体
: 的细节了。
: 就象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说的那样,首先要做到的是:有法可依
: 然后才会是执法必严之类的话,一个健全的法律法规是必不可少的,
: 而在bbs这样一个开放的社区中,如何能够建立和健全一个能够让大
: 多网友感到满意和乐于接受的法律,恐怕最好的方法就是将立法权
: 由原来的站方规定转变为由站上的网友们共同完成。
: 当然,与此同时,也就存在了站方的权威如何保持以及在把立法
: 权交给全站后如何完成一项法规的确定,也是就是说,到底站上的网
: 友的权力是什么?是可以提出一些观点,然后因为支持的人足够多了
: 而确定了一条法规,还是仅仅提出一些意见或是建议,最终决定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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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无论你是狮子还是羚羊,当太阳升起,你要做的,都是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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