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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逸仙时空站务组及智囊团管理条例 Easterly (转寄)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BBS 信差
来 源: from argo.zsu.edu.cn (argo.zsu.edu.cn [202.116.64.6])
日 期: Fri Jan 4 13:18:30 2002
发信人: SYSOP (SYSOP), 信区: SYSOP
标 题: 逸仙时空站务组及智囊团管理条例
发信站: 逸仙时空 Yat-sen Channel (Thu Oct 11 16:40:57 2001), 站内信件
逸仙时空站务组及智囊团管理条例
本条例依照《逸仙时空BBS站 站规总则》制定。
第一节 站务组的组成及分工
第01条 本站站务组是逸仙时空BBS站常设的站内管理机构。站务组至少包括以下岗
位,每个岗位至少有一个或若干个管理人员:
1. 常务管理员 负责BBS的日常工作,协调站务组其他人员的工作,负责站务组与
SYSOP、仲裁委员会间的联络与沟通。
2. 版务管理员 根据《逸仙时空讨论区管理条例》负责讨论区的整体规划,包括新
版申请、关版申请、新版考察、版区资料变更等,或对讨论区安排
提出合版与分版等合理化意见。
3. 版主管理员 根据《逸仙时空版主管理条例》负责版主管理,包括版主的任免、
监督、有关权限审批、奖励和处分,并负责版主与站务组的联系与
协调。
4. 帐号管理员 根据《逸仙时空帐号管理条例》负责帐号管理,包括身份认证以及
在其他需要核查个人资料的情况下进行身份确认,对违反该条例的
帐号进行处罚。
5. 讨论区主管 根据《逸仙时空讨论区管理条例》分区负责维护版块的正常秩序,
协助版主对版面进行管理,处理所管辖的区内的跨版事件,或一版
内的重大事件。
6. 系统维护员 负责本站的源代码维护、漏洞修补、功能的增添和完善、系统备份、
系统安全等技术工作。
7. 美工 负责本站进站画面、离站画面的制作与更新以及活动看板的更替。
常务管理员、版务管理员、版主管理员、帐号管理员统称为管理员。
第02条 站务的分工可以在不影响站务组正常运作的情况下, 由站务组根据本站实
际情况作一定的合理调整。
第03条 站务组根据站务个人能力和经验进行分工。各站务应尽力做好分内工作,相
互协作。同一站务可以兼任若干职务,但原则上不应担任三个或以上职务。
系统维护员不兼任任何管理员或讨论区主管职务。
第二节 站务的产生、运作与离任
第04条 考虑到管理经验问题,常务管理员由SYSOP从现任其他职务的管理员中直接
挑选和任命,并上报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批准。
其他管理员职务均只从上任超过三个月、表现良好、在任期间未受任何职务
处罚的现任其他职务的站务产生。
现任常务管理员根据站务组工作分配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招募新的管理
员。
招募公告将在[Selection]版发布。符合上述条件的站务可以在此时公开提出
申请。申请交由站务组全体讨论,经全体站务成员(申请者回避)的三分之
二多数同意,则申请者可以进入管理员实习阶段,并赋予相关职务权限。
管理员实习期为一个月,实习期满后,由全体站务组和仲裁委员会成员进行
讨论,经全体讨论人员(申请者回避)的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则实习管理员
可转为正式管理员。上任日期从转正之日算起。
未获通过的实习管理员将收回相关职务权限,继续担任原职务。
第05条 常务管理员根据版面工作量与人手分配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招募新的讨
论区主管。
招募公告将在[Selection]版发布。满足以下条件的站友可以参与选拔:
1. 曾任或现任版主,连续任期在半年以上,版主评估曾获良好,无警告或不及格,
从未受过版主的免职处罚。
2. 不符合前一条件,但曾任或现任仲裁委员,连续任期在半年以上,在任期间表现
良好,未受过任何职务处罚。
3. 申请前三个月内所有帐号未受过任何全站性的处罚(包括警告)。
4. 符合招募公告中的其他具体要求。
5. 在招募公告规定期限内提交正式申请和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属实。
站务组将根据申请情况,对申请人进行为期两周的考核,并广泛听取意见,
最后确定并公布入选主管名单。入选主管进入实习阶段。
仲裁委员进入主管实习阶段后,应暂时停止仲裁委员职务。
主管实习期为六周。头两周分配所负责的版区,熟悉区内情况以及站务组工
作程序。后四周赋予相关职务权限,与原有讨论区主管共同管理。
主管实习期满后,由站务组全体讨论,经全体站务成员的三分之二多数通过,
则实习主管转为正式讨论区主管。上任日期从转正之日算起。
未获通过的实习主管将收回相关职务权限, 俨梦被指 原职务。
第06条 常务管理员视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需要招募新的系统维护员和美工。
招募公告将在[Selection]版发布。满足以下条件的站友可以参与选拔:
1. 具有职务所需的相关特长,有独立担任该项工作的能力。
2. 符合招募公告中的其他具体要求。
3. 在招募公告规定期限内提交正式申请、所需附件以及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属实。
站务组将根据申请人情况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考察和培训,条件成熟后,将赋
予相关权限并正式上任。系统维护员申请需报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批准。
第07条 站务任期一般没有限制,但应保证能持续工作半年以上。
第08条 站务组开设专门的内部讨论版供站务组和智囊团成员讨论、协商各种日常管
理事务,探讨、记录系统维护情况。
系统维护员与美工可以参与具体事务的讨论,但不参与有关站务版务管理的
表决。
第09条 站务组应在以下情况举行站务会议,会议由常务管理员召集:
1. 每学期开学初进行站务工作安排。
2. 站务职务交接或新站务上任。
3. 有重大问题需要集体商讨。
如有需要,可以召集站务组与智囊团的扩大会议。
第10条 现任站务因毕业或不可抗拒之外力离开CERNET所属单位,应当辞去站务管理
职务。
辞职前,应当提前至少一个月发出辞职申请。辞职申请由常务管理员受理。
站务辞职后,为离任站务,站务组收回其职务权限,但保留部份不影响站务
管理的特殊权限,并自动成为智囊团成员。
离任站务可以申请保留帐号不被注册。
第11条 站务组的人员和岗位变动将在[SYSOP]版公布。
第三节 站务的权利、义务与监督
第12条 各站务根据所担任的职务,被授予该职务开展正常工作所需的职务权限,为
防止职务权限被滥用,不授予超过职务所需的职务权限。
第13条 各站务应根据站规总则及各项条例、细则,认真完成所负责的工作,协调站
友、版主与站务组的关系,积极参与对本站的发展和建设的讨论。
第14条 对站内事件、申请等作出的处理与回复,应由事件或申请涉及方面的管理站
务共同讨论作出。
站务作出的回复应在相应版公布,并通知当事人。
站务作出的处罚决定应在[announce]版公布,并通知被处罚帐号。
第15条 站务有义务保持一定上站频率以便及时处理站内事务,每两天至少上站一次,
完成管辖范围内已提交资料的整理。站务若有一段时间不能上站,需在内部
讨论版明确请假,站务组将其所负责的站内事务委托其他站务代管。未请假
而一周不上站或不处理站务,事后又无正当理由的,视为疏忽。未请假而两
周不上站或不处理站务,事后又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警告一次。未请假而三
周不上站或不处理站务,事后又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离职。无论任何原
因,未请假四周不上站或不处理站务,将给予免职。
如站务请假时间超过在任时间的三分之一,或在一学期内超过30天,或虽无
请假,但疏于管理,站务组有权提醒或要求该名站务自己提出请辞。经提醒
仍无改善,由站务组其他成员讨论,可免除其职务。
寒暑假及公众假期,不记入请假累计天数,但上站不便时仍应提前请假。
第16条 站务应当自觉维护逸仙时空的形象,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为站友服务,尊重
站友,对用户数据保密;对本站系统和工作环境有相当了解,并能不断熟悉
和改进自身工作;在信息安全上能与校方和有关信息安全部门积极合作。
站务应当保证帐号稳定,不在任内更换帐号,并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以供备
案。
站务应当严格遵守逸仙时空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不得徇私舞弊。应当严格
执行帐号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保管个人帐号,不得将帐号借于他人使用。
出借站务帐号供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将给予免除职务的处理。
如因帐号保管不善造成严重后果,将给予警告甚至免除职务的处理。
站务行使职权时,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不得滥用职权,否则所作出的决定
无效,并视为疏忽一次。
站务应当注意保守站务秘密,未经同意或授权,不得泄露内部讨论版和站务
会议内容,不应将未统一的讨论意见对外发布。如造成严重后果,将视为疏
忽一次。
第17条 站务应自觉接受用户和仲裁委员会对站务管理工作的监督。
一般用户可以在[Suggest]版对站务管理工作提出质询,由相关站务进行答
辩。
如果仲裁委员会对某站务工作不满意或者接收到站友对站务的投诉,经仲裁
委员会合法仲裁并得到站务组通过后,可以酌情给予该站务疏忽、警告甚至
免职处分。
三次疏忽相当于一次警告,三次警告则该站务将立刻予以免除职务。
如果站务组对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一次疑义,再交
由仲裁委员会重新裁决。如裁决结果仍无法通过,将交由SYSOP作最终裁决,
该裁决结果双方都必须执行。
第18条 管理员与讨论区主管的所有帐号涉及违反除本条例外的其他管理规则,受取
消版内发文权的正式处罚,将追加职务处罚,记疏忽一次;受到封禁全站发
文权(或其他基本权限)以上的处罚,将追加职务处罚,给予免除职务的处
理。
系统维护员与美工的任职帐号涉及违反除本条例外的其他管理规则,受取消
版内发文权的正式处罚,将追加职务处罚,记疏忽一次;受到封禁全站发文
权(或其他基本权限)以上的处罚,将追加职务处罚,给予免除职务的处理。
第19条 现任站务因第15、16、17、18条受到站务组或仲裁委员会处分,应在
[announce]版公布。
自动离职和被免职的站务收回所有职务权限和特殊权限,只保留普通用户的
基本权限,如同时有违反除本条例外的其他管理规则,经站务组讨论后,可
同时给予其他各种站内处罚。
第四节 智囊团的组成与职能
第20条 本站站务组内设立智囊团作为顾问机构,对本站的长远规划、管理、建设与
发展给予合理建议。
第21条 智囊团成员由以下途径产生:
1. 正常离任的站务自动成为智囊团成员。
2. 由站务推荐,经站务组讨论,可邀请对站务或版务管理有丰富经验的站友加入智
囊团。
第22条 智囊团成员可以参与站务内部讨论版的站务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但不参
与有关站务版务管理的表决。
智囊团成员可以参加站务扩大会议。
第23条 智囊团成员应当保守站务秘密,未经授权,不得泄露有关站务讨论内容。
智囊团成员在内部讨论版以外发表的任何言论,只代表其个人,不代表站务
组或智囊团,也不具有任何约束效力。
第24条 智囊团成员应自觉遵守本站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本站的规章制度,按普
通站友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站务组可以要求其辞去智囊团成员职务。
第25条 智囊团成员可以申请辞去智囊团成员职务,并收回相关权限。
第26条 智囊团成员如违反第23条所列智囊团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解除智囊
团职务,收回相关权限。
第27条 智囊团成员的加入、退出将在[SYSOP]版公布,有关处罚将在[announce]版
公布。
第五节 附则
第28条 本条例中的“版主”非经特别说明,均包括正版主和副版主。
第29条 本条例解释权归逸仙时空BBS站站务组所有,自公布实施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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