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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remind (铭记的冰红茶), 信区: Single
标 题: 乱步(13)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3年08月24日13:36:25 星期天), 站内信件
看来有必要说一下我姐的事情了,我们一起上学,小学和初中都在一个班级里,我能
一直当个乖孩子和有一个姐姐成天监视着恐怕不无关系。高中的时候我跑到离家比较远的
学校去了。总之我们的小学和初中的同学都是相同的,只是她的高中同学中有一部分我不
认识,只有一部分。这次结婚的就是我所不认识的。
我和小学同学的联系不是很多了,因为真的是相隔的太多了,曾经的小时候的玩伴,
随着我的书读得越来越多越来越模糊成一个名字了。每当偶尔的想起这些同学,我总是感
慨于生活会将本来熟识的人拉得这么开。有时候翻一番毕业时的留言,看着那些早已经失
效的住址或电话,有一种历史由此断开的感觉。然而我也从不曾试着想将这些找回,原因
么,个性使然。
初中的同学们就好多了,虽然也不常联系,却是互相之间有着松散的纽带的,如果真
的有必要找,大部分还很容易找得到。
把这些都抛到一边去吧,在一个人的生活圈子之外的一切,还是等到他们进入到不清
晰的边界之后再考虑吧。
姐姐的这个同学我不认识,也就没有道理跑得太近,在举行婚礼的饭店之外,我就给
姐姐打电话说我来了,她当然也不会叫我进去,我等了几分钟后,就看到了姐姐和另外一
个人一起走了出来。
颇感意外的是,居然是我刚向她借过雨伞的芳。
这就是巧合么?假如姐姐说芳也是她高中同学的话,不过不是。但确确实实芳是她的
校友,不过由于文理分班的问题没有机会做同窗,姐姐解释的比较简单而且我听不懂,但
是总算是知道这个平时不说话的女同学原来是个“亲”老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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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什么呢?
不知道啊,你一问我就忘了。
注:
remind为nosay挥毫专用马甲
如有不知 错全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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