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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remind (铭记的冰红茶), 信区: Single
标  题: 乱步(20)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3年09月03日18:34:51 星期三), 站内信件

    真是很尴尬的一项任务,我十分后悔为什么没有在与师兄弟分手后立即离开,而是呆
在楼下直到师兄又跑下来郑重的委托我这件事。
    不知道是我没情趣还是他们看琼瑶席娟或者类似的言情小说中毒太深,分手后互相交
回信件以及其他一些事物这个情节倒是让我想起了方鸿渐。好像这是一种欧洲式的分手礼
节,抛开其他人,单就交往的双方来说,这个步骤确实是用来分手的好标志。割舍一段感
情,却不像退还一捆信件那样容易。
    不记得师兄怎么就和芳交了朋友,好像两人也没有公开这段恋情,精明一点的人可能
会看到一些蛛丝马迹,迟钝如我却绝看不出。而且按照师兄的性格,回避同一个屋里的师
兄弟远比回避其他人卖力。不过可能是我平时故作高深的样子使他也拿不准,反正刚才托
付我帮忙的时候没有交代女方是谁,我也没有问,当时也并没有考虑会不会见面之后认不
出来,好在没有出现那种情况。
    仔细的回想一下,好像我没有理由不知道师兄和芳的关系。喜欢嚼舌的人不少,肯定
曾经和我说过,前几个月似乎风头还不小,我之所以会忽略恐怕是因为从来没有见到两个
人在一起,芳不曾来找过师兄,师兄也没有经常的接到莫名的电话。看到这一大捆的信件
我才明白这一对的联系方式居然是这么原始。对于经常奋笔疾书的师兄到底写了些什么也
算是有了部分的了解。
    越来越对这份有点脱离时代的恋情感兴趣,我甚至难以抑制要偷偷阅览他们信件的念
头,只不过是在时间上不允许我有这个机会。而且我的道德不允许我这样干罢了。
    倒是看到方手中的那一捆信札似乎要比我手里的多得多,使我突然想到这是不是有什
么规律性。
--
想什么呢?
不知道啊,你一问我就忘了。
注:
   remind为nosay挥毫专用马甲

   如有不知  错全在我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202.118.22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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