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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remind (铭记的冰红茶), 信区: Single
标  题: 短歌(六)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3年10月27日14:23:39 星期一), 站内信件

    了解一个人很难,这不是我说的,但却是很赞同的。比较让人信服一些的说法是粗略
的了解一个人很容易,深入的了解就比较难了,不过世界上的人这么多,每个人能认识的
却只是极少数,就是这极少数的人,做到粗略了解已经是极限,况且我也没有兴趣去进一
步了解。
    就是这样,人只能去了解感兴趣的人。或许是朋友,或许是敌人,也有可能是偶像。
    反过来,当你觉得某个人又了解的必要的时候,这个人在你的生命中一定是变得重要
了起来。
    但是,同其他的所有事物一样,了解的程度永远难以评估。曾经以为已经了解的人,
恰恰带来最大的困惑。是像我们所学的知识越多就越感到无知,还是从一开始自认的了解
就是错觉?我宁愿相信是前者。但事实上,两者都有一点吧。
    本来我和蓉之间的了解停留在几年前的水平,只是由于两个月前再次见面有所提高,
或者根本不能说是加深了了解,而是重新了解,了解一个重新的人。我已经不是当年的样
子,那么蓉也不会是。我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过去的友谊只可以用来共同怀念,而不是作为
了解的基础,虽然那也不会很错。
    一个初中生的看法会有多少的准确性已经值得怀疑,更何况他所观察的目标也是一个
还有着无数不确定因素的初中生。
    还是放下这些,从一个新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吧,应该怎么做比慨叹怎么做是对是错重
要的多,从书店到公寓的这段路程已经走完,我已经开始用目光搜索蓉的身影了。
--
想什么呢?
不知道啊,你一问我就忘了。
注:
   remind为nosay挥毫专用马甲

   如有不知  错全在我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202.118.228.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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