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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sloth (员外), 信区: Legislator
标  题: [合集]关于紫丁香立法法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6月19日09:50:52 星期二), 站内信件

发信人: gaea (嘎雅§无焦距的凝视), 信区: Legislator
标  题: [合集]关于紫丁香立法法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12月28日13:01:33 星期五),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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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loth (员外)                         于 2001年06月19日09:50:52 星期二 说道:

关于紫丁香立法法
看了本版许多天的讨论,感觉有些杂乱和无序。
任何法律法规的制定,同样需要按照一定的步骤和规章制度来完成。
所以我提倡第一步首先要确定紫丁香的立法法。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法律的制定,初衷就在于此。而作为规范法律制定的立法
法,更需用准确、严密的条文,使紫丁香立法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全站整体利益
出发,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我不是专业的法律人士,拿不出好的东西来,只好按照自己的理解,写一些大体上的
东西,希望大家积极的参与进来,进行批评和指正,同时给与有益的补充。
紫丁香立法法(草稿)1.1版
一总则
1.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紫丁香立法制度,建立和完善本站的法律体系,保障和发展民
主制度,推进依法治站,根据紫丁香法典,制定本法。
2.本站的各种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
3.立法应当遵循紫丁香法典的基本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
3.立法应当遵循紫丁香法典的基本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
4.立法应当体现全体id的意志,发扬民主精神,保障合法账号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5.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规定普通id,站长,总管,斑竹的权利与义务,权力与
责任。
二法律
(在这一条里细则很多,我只能想到哪里就说到哪里,希望大家不吝赐教,尽量补充)
1. 紫丁香立法委员会行使紫丁香立法权,负责制定和修改紫丁香的各项法律制度。
2. 立法委员会委员的产生按照立法委员会制度实行方案(1.1)严格执行。
3. 立法程序:立法过程在立法委员会主席主持下进行,任何法律法规的最终出台必须
由立法委员会投票通过。
(注:完善投票法迫在眉睫,至少是立法委员会投票法)
4. 在新的法律法规没有通过实行之前,一切活动以现行的法律法规为基准。
5. 紫丁香立法委员会通过的法律由当前立法委员会主席予以公布。
6. 立法委员会主席有责任召集立法委员会成员对法律案中的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
立法委员会成员及有相关专业知识经验的普通id进行讨论。
7. 立法委员会成员有责任主持撰写自己熟悉及相关领域的法律条文。
8. 没有严格按照法律程序通过的法律法规视为无效。
9. …….
三附则
1.  紫丁香需要尽快完善的法律法规:
2.  紫丁香当前正在进行的立法活动:
3.  紫丁香现任立法委员会成员:
3.  紫丁香现任立法委员会成员:
普通网友15人:
redbee polariswong kingzhc also xcm tst icehalll
passwd aaabbb gaea dir qpcwth aaaaaaa sloth Oceans
版务5人:
libai cgl loveit bage catchy
4.  紫丁香现任立法委员会主席,副主席:
geaa xcm
5.  其它: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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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dbee (红蚂蚁 )                     于 2001年06月20日13:50:58 星期三 说道:

主席考虑一下吧,说的挺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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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aea (嘎雅§无焦距的凝视)            于 2001年06月20日14:13:33 星期三 说道:

    是不是应该暂停rules版基本法规的修改和讨论,先专门制定立法法啊?
    是不是应该暂停rules版基本法规的修改和讨论,先专门制定立法法啊?
若这样,按照立法委员会制度实行方案(1.1)和libai前面的步骤解释,需要
先就此举行投票,(至于用信件通知我,这次就可以免了),通过后提议人
sloth和执行主席gaea必须于一周内分别准备好相应的草案。
faint,又要让我写。这主席真不太好当,呵呵。最好能把主席的这项任务
免掉,谁知道哪天谁会提出什么提案,只要投票初审通过,就都要求执行
主席必须也亲自起草一份法案讨论稿,有点*&^%$%¥
最好只要求提议人必须准备,别人自愿 xi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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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dbee (红蚂蚁 )                     于 2001年06月20日16:58:35 星期三 说道:

嘿嘿,你这不是要逃避责任吗,这样一来,谁还愿意提出提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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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aea (嘎雅§无焦距的凝视)            于 2001年06月20日17:21:08 星期三 说道:

    我是觉得,对于一项法案的起草,提议者一般来说考虑的会
比较全面(毕竟提出之前肯定经过了一番思考),撰写草案一般
不会有大问题。
    如果提议者只是简单提一下设想,本人拿不出草案,但有的
其他委员对此能考虑比较周到,撰写草案有把握,也可以自荐来做。
这样操作会比较好一些。否则只要投票通过了提案,就把撰写草案
这样操作会比较好一些。否则只要投票通过了提案,就把撰写草案
的任务硬性派到了执行主席身上,对主席往往会是勉为其难。就算
我这个执行主席认了,恐怕下一届就要难产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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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sswd (风里密码·谁人知我心)        于 2001年06月20日17:21:53 星期三 说道:

同意,草案是应该提议者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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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Bai (獅王李白--闭关修炼)           于 2001年06月20日19:03:33 星期三 说道:

这还仅仅是修改,偶是想大家都体验一下偶的痛苦,呵呵。
本来是想最少可以一式两份的,其实还有个问题就是,我提
议的所有的站规都得重改,照gaea这么说莫非还是我写?我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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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sswd (风里密码·谁人知我心)        于 2001年06月20日19:17:32 星期三 说道:

现有的站轨还是大家来吧,谁看出哪里不合理就提出来
同时说出自己认为应该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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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pcwth (独翅鸟)                      于 2001年06月21日10:31:15 星期四 说道:

也许几个人分工,一人一块比较好。最后集体讨论定稿。
可以减轻劳动强度,节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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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lariswong (空心の菜&我们跳舞吧)    于 2001年06月21日18:54:44 星期四 说道:

我时间不多,随便说两句吧。
我觉得sloth提出的其实就是立法委员会法,
不是紫丁香所有法律的总则。
我建议咱们先讨论一下能不能建立紫丁香基本法。
内容主要是说明紫丁香的原则。
如内容上采取兼容并包,不许斑竹删除与自己意见不和的文章。
任何人都有自由。
在管理上采用三权分立,含立法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版务组。
立法委员会所搞出来的法律须经版务组(起码是智囊团)同意方为有效,
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事务,
有权裁定立法委员会、版务组是否违反有关法律。
而版务组则全权负责平时的工作。
所有的机构和人员均受普通id约束,可以被弹劾。
除仲裁委员会外,普通id可以就一事表决结果,由立法委员会受理。

总之,参照美国的宪法来。

───────────────────────────────────────?
 icehalll (断肠人)                    于 2001年06月24日11:23:48 星期天 说道:

最后一句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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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天外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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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gaea 於 12月28日13:05:50 修改本文·[FROM: gaea.h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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