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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songs (小松), 信区: NewBoard
标 题: 站长总管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5月26日18:32:34 星期六), 站内信件
又过了一天,还没答复。现在我说点丑话在前头:
1。我行事风格不适合当斑竹
2。我想了想,我能做出的最大承诺是,当斑竹直到7月10号。我不负责找下一任斑竹。
3。明天晚上5点钟之前,如果我还没有在这个版上看到正式和明确的答复,我就放弃申
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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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riee2.h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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