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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sibyl (庵主), 信区: LilacPark
标  题: Re: 公平论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2年12月31日19:46:54 星期二), 站内信件

现实社会不可能存在彻底的公平
我们只能做到合理
在感性的层面上的公平

【 在 wildwolf (桐子)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天和erdan一席人说到济公活佛摇着扇子,唱着歌谣:“哪里不平哪里有我。”我说这
: 句话在哲学上意义重大,可叹一直不能给出严谨的证明。时间紧,这篇东西要花的功夫又
: 实在太多,现在只能拿出粗坯博诸君一粲了,了结这番话头。
:     “不患寡,患不均”,公正(公平、作为公平的正义)是很重要的一个价值。 
:     德里达认为,符合法律不等于公正,公正是无法计算的,它是与他者的关系。这是变
: 相的相对主义。德里达对公正与法律的区分是很好的,但这样的区分并不代表不能确立合
: 理的关于公正的标准。与德里达不同,罗尔斯认为“正义即公平”,并积极的确立了两条
: 正义的原则:“第一,每个人都在最大程度上平等的享有和其他人相当的基本的自由权利
: 。第二,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被调解,使得(1)人们有理由指望它们对每个人都有利;并且
: ,(2)它们所设置的职务和岗位对所有人开放。”[1] 罗尔斯的正义原则依赖“无知之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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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幽灵,无趣主义的幽灵,在紫丁香游荡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202.109.1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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