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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bec (我是神仙), 信区: voting
标 题: Re: 问下一个问题吧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4月08日17:11:27 星期天), 站内信件
可是按照葡萄的想法,常识是不足以用来做解决问题的手段的
我们需要法律
【 在 longhulz (撒着霜的长胡子) 的大作中提到: 】
: //sigh,这哪儿能归于法律,和法律考试又有什么关系呢?
: 某种程度上,应该成为常识
: 【 在 bec (我是神仙) 的大作中提到: 】
: : //nod
: : 我都快晕了,为了自己那点浅薄的法律知识
: : 我没有办法去说明白这些问题
: : 在我心中的不是一套理论,而是一些基本的认识和规则
: : 我想申请总管,不是要考法律,我们要表达的应该是自己会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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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在神仙·游戏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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