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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bec (我是神仙), 信区: voting
标 题: Re: 我的拙看法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4月10日13:52:24 星期二), 站内信件
//nod
葡萄的文章全看过的,虽然我认为有些地方并不是完全同意
例如他在定义法律的时候引用了法律这个概念!
但是我想受到能力和知识的限制,讨论可能会在原地打转
因为就像我,我可能老在用不同的方法表达自己一些简单的理解
所以,葡萄所做的我想的确很有意义的,
不过我想法律的细化总是依赖事情的需求和情况的出现,要不然
也就没意义了,但是一个基本的框架是很重要的!
【 在 tst (洛之秋·蜡笔小新) 的大作中提到: 】
: 虽然回的贴子少,但是我想静心拜读的人还是居多。
: 老葡萄对于紫丁香的启蒙意义之深远我想不是现在
: 就能估量的。
: 【 在 aaaaaaa (新郎◎..............) 的大作中提到: 】
: : 看见葡萄这么辛苦的谈论法制,
: : 然而响应者寥寥,
: : 再看看葡萄在站长工作室铁的贴子,
: : 请大家都来竞选,
: : 响应者,还是廖廖.....
: : 或许,
: : 葡萄对BBS投入的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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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在神仙·游戏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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