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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wildwolf (愚公移山), 信区: voting
标  题: Re: 给小飞象外的候选人(含wildwolf)的问题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4月14日15:48:48 星期六), 站内信件

你问了个棘手的问题,论执法
按照法律原则,我是被告者,执法时对亲友也应回避,更何况是我自己谈
怎样处置自己,所以这个要求有点过分
既然你一定要知道我的想法
我会告诉你:RULEs并没有对延迟申请的处理法规,无法做出罪名成立的判决
也就是:法律有了空子,法律没有能力在法规之外追究法律责任,申请有效
这就是按照法律做出的合法判决!
但我自己做出这样的宣判未免有点滑稽
所以还是由执法机构做出判决吧
但是我不希望更多的人不负责任的来钻法律的空子,所以
我前面不愿直接回答。
请BaiBai谅解。
【 在 BaiBai (孟别离) 的大作中提到: 】
: 摆正你的身份,你是申请总管,其中必然会涉及到许多法规的事
: 我问的就是一个违法合情的典型,我不是问wildwolf怎么看这事
: 我是问你现在是LiBai,你怎么处理wildwolf的过期申请。注意
: 已经生效的法规初稿虽是你起草的,你也不能说改就改,否则就不是法了
: 再声明一遍,我问的不是wildwolf怎么“认为”而是“LiBai”“怎么作”
: 你就是LiBai
: 其他候选人loveit bec bage catchy小舟也回答一下吧,赶在LiBai的公告出来前
: 快回答,hehe。哦,还有YANHAN
: 【 在 wildwolf (愚公移山)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谈谈我对法律的认识吧,请指正
: 就国家来说,对法律的诠释权属于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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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胆琴心,以观沧海 
                 是非成败,付诸一笑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as.hit.edu.cn]
※ 修改:·wildwolf 於 04月14日15:51:09 修改本文·[FROM: as.h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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