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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Grapes (老葡萄), 信区: voting
标 题: Re: 给小飞象外的候选人(含wildwolf)的问题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4月14日17:11:50 星期六), 站内信件
“法律的设立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要有一定的余地”吗?
【 在 wildwolf (愚公移山)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谈谈我对法律的认识吧,请指正
: 就国家来说,对法律的诠释权属于立法院,
: 是否非法我难做判别,我看了一下Rules,诠释是有变通余地的
: 任何国家的法律都不是僵化的教条,设立时的基本原则之一是要有一定的余地
: 国家依法治国,也是为了更好的建设国家
: 另外,美国的执法往往是援引以前的案例
: 无疑的,我对紫丁香的法律是尊重的,尽管它还需要重要的修改,如
: 设立紫丁香宪法,根据这一根本大法制定别的程序法和实体法规,前面Grapes记得
: 也提出过
: 对这次为投票制定的规则,是否是长远之计我不太清楚
: 超出自己的发言权的解答,可能是不合时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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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无论你是狮子还是羚羊,当太阳升起,你要做的,都是奔跑。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PPPa35-ResaleFrem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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