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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bage (醍醐灌顶@洗心革面), 信区: voting
标  题: 想问一个问题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4月15日08:32:31 星期天), 站内信件

这些天来一直关注voting版,但是又一直没有这个能力去回答
各位提问的问题,所以一直没有露面。
看过各位的问题,还有这些天来的实例。有一些事情还是不明白
望各位指教,特别是希望极力推崇法治的各位候选人、老葡萄等人。
要实行法治,需要健全的法制来保障,但是健全的法制从何而来
是每个版有各自的法典,还是整个BBS有一个统一的法典。如果
是每个版有各自的法典,那么BBS所规定的法典要不要遵守?国家
制定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要不要遵守。如果要遵守,那么在rules版第3篇文章“本站使用者
必须遵守的站规”第一条中明确规定:……对任何人不得进行侮
辱谩骂及人身攻击或骚扰。老葡萄308篇文章中提到的“本版没有
封人身攻击的法规,所以我不会封你,我也希望个位总管站长也
不要在我的版封人。”又是怎么回事?这是其一
    其二,现在BBS上的法典很不完善,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那么
实行法治所需要的完善的法典从何而来?在完善的过程中怎么样管
理版务?人治还是法治?遇到某些人钻法律的空子的时候该怎么办?
(就连标榜法治社会的美国也同样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是亡羊补牢
完善法典,还是……。怎样去完善法典?
    其三,BBS的法典要不要保留解释权?归谁所有?这也是大家
经常遇到的问题,就拿经常讨论的关税问题来说,如何定义灌水?
关税的处罚怎么给定?版规中所常见的一句话就是“……视情节轻重
分别给与……的处罚……”那么这个情节轻重又是如何规定?是不
是根据斑竹的不同理解来具体执行,哪这算不算是人治呢?
    还不明白的问题很多,今天就想到这么多,也许提出来这些问题
都很幼稚。还希望各位帮助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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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大肚能容,容天下难容之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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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bage.h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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