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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Grapes (老葡萄), 信区: voting
标 题: Re: 想问一个问题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4月15日10:49:58 星期天), 站内信件
其实我们需要法庭。我说几点看法。
1 无罪假设。没有办法定罪就只好宣判无罪,然后立法防止以后再次发生。
2 争议由陪审团投票解决。因为BBS中选陪审团不容易,可以全体投票。
3 保证ID有上诉权利,上诉到上一级法庭。
4 设立立法和监督机构。具体见“关于监督”
【 在 bage (醍醐灌顶@洗心革面) 的大作中提到: 】
: nod,我的意思也是如此,如果能够有现成的法律证明他是违法的
: 我也不会去用民主来改变法律的判决。我所说的就是在很多与你
: 类似的情况下,也就是不能用法律证明某一ID违法的情况下,该
: 如何办的问题。特别是现在法典很不健全,这种情况会时常发生。
: 【 在 Grapes (老葡萄) 的大作中提到: 】
: : 我的决定的目的是因为那个ID的文字处在擦边的位置,我不能判决
: : 他违规,在没有法庭和陪审团的情况下,我想依靠版内投票是有效
: : 的办法。
: : 我绝对不同意用民主来改变法律的判决,那是对法律的误解。如果
: : 他能被证明违法,投票也改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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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无论你是狮子还是羚羊,当太阳升起,你要做的,都是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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