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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longhulz (蜉蝣之羽), 信区: sysop
标 题: Re: 关于此次投诉。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2年04月14日21:45:11 星期天), 站内信件
你的证据我还留着。你急什么。
【 在 Oh (噢!) 的大作中提到: 】
: 欢迎投诉我,
: 如果站长认为我说你不是诗人就是人身攻击的话,
: 我甘愿受惩罚。
: 发倒你信箱里是提醒你上站了去版面看看,
: 没别的意思。
: 【 在 longhulz (蜉蝣之羽) 的大作中提到: 】
: : oh本人在昨夜在版面写出后,我已经看着了,她嫌不过瘾,又
: ~~~~~~~~~~~~~~~~~~~~~~~~~~~~~~~~~~~~~~~~~~~~
: 你喝酒了?怎么产生了幻觉?
喝酒不止一次吧。
: : 在第二天早上9:00左右寄到我信箱里。我想我当然不是什么诗人,
: : 但没必要她这样关照我。而且我想如果我听之任之,他还会继续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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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天外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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