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lyfe ({@_@}), 信区: SysServices
标  题: [范文]杀人游戏--一般理论研究3(转载)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3年06月10日19:10:14 星期二), 站内信件

【 以下文字转载自 NewBoard 讨论区 】
【 原文由 lyfe 所发表 】
2   Classification of the Killing-Game

    根据杀人游戏的特点,可以分为娱乐型杀人游戏和益智型杀人游戏。所谓娱乐
型杀人游戏,指参与游戏的玩家大部分是靠感性支配游戏的进程,对投票过程往往
不假思索,表现得看似轻率而实际效果也确显轻率的一种游戏方式。而益智型杀人
游戏则是指参与游戏的玩家大部分是靠有依据的理性分析,利用概率论,心理学等
学科的相关常识来指导自己的投票过程,不盲目跟随也不盲目乱投的一种游戏方式。

    从这个分类上看,水木的杀人游戏现在大部分是属于第一种类型,但逐渐地,
现在已有部分玩家开始注意到向第二种类型游戏开始过渡。有为数不少的玩家已经
在游戏中呼吁其他玩家改进思维方式,用理智而非感情来解决游戏中的平民与杀手
的矛盾。

    对于杀人游戏来说,主体是玩家。玩家在游戏中被规则分为两个群体(或三个
群体)--平民和警察。这是按照游戏规则硬性的分类,这种分类在不同局中,当然
地存在不同,但在网络杀人游戏里面,由于杀手是由系统指定的,这种分类并非完
全是不可琢磨的,而是有其概率统计在里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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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厌孤独
        忍受孤独
                享受孤独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202.118.226.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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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载:.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202.118.226.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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