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deliver (自动发信系统), 信区: Legislator                            
标  题: [公告] Legislator 板的投票结果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自动发信系统 (2001年09月11日19:21:01 星期二)

⊙ 投票开启於:2001年09月08日19:20:46 星期六  类别:单选
⊙ 主题:本站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 票选题目描述:

一 通过了注册认证的用户为本站的合格用户,享受其应有的一切权利,并履行
   其应尽的的一切义务。
二 用户的基本权利包括:
  2.1 用户享有登录本站,阅读文章、发表文章、收发信件、发讯息、鹊桥
    聊天、聊天室chat、穿梭银河、系统提供的游戏、投票等权利(其中站务
    投票须满足本站关于站务投票资格的规定)。
  2.2 合格用户的个人资料受本站保护,有查看权限的管理人员有义务为用户
    保守秘密。本站不接受任何个人或单位直接查询本站用户的基本资料。
    (紧急特殊情况下经哈工大网络中心主任同意下可除外)
  2.3 用户的私人信件受本站保护,本站任何情况下都不接受任何人和任何单位
    查询本站用户的私人信件。如果因服务器空间紧张需要清空所有用户的信
    件,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发出群体公告。
  2.4 用户享有不受其他用户侮辱、诽谤和骚扰的权利。
  2.5 在不违反本站有效站规和版规的情况下,本站用户享有一切言论自由。
  2.6 在满足一定的资格条件后,本站用户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7 用户在本站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受到不公正待遇时,有投诉的权利。
  2.8 用户如果发现其他用户违反了本站法规,或发现任职用户不称职,有检举和
      弹劾的权利。
三 用户的基本义务包括:
  3.1 遵守本站一切有效的法律和版规。
  3.2 不得在本站发布被《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所禁止的下列内容之一
    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3 注册资料真实,并随时根据实际情况更新个人资料。
** 投票结果:

(A) 同意通过                                     9 票  约占 69%
(B) 反对通过                                     0 票  约占 0%
(C) 建议修改                                     4 票  约占 30%

投票总人数 = 13 人
投票总票数 = 13 票

——————————————┤使用者建议或意见├——————————————


qpcwth 的建议如下:
司法解释是以后的事情了


gaea 的建议如下:
同意通过,有问题以后发现了再及时修订吧,还是老葡萄的思路对头


loveit 的建议如下:
两个2.5条,2.7中有错字 收到 改为 受到
后面的没看到就过去了,呵呵

LiBai 的建议如下:
菊救魏吻榭鱿露疾唤邮苋魏稳撕腿魏蔚ノ?
注册资料任何情况下不接受任何单位查询是违法的

sloth 的建议如下:
2.2有问题,一方面说为合法用户个人资料保密,下面马上就
有了特例,“除了网络中心主任同意下......”那么这个为合法用户保密还有任何
意义么?网络中心主任的同意是否也应该有限制
aaaaaaa 的建议如下:
目前是没有游戏的,呵呵,以后又没有?


cgl 的建议如下:
有的字好像错了
怎么有两个2.5

also 的建议如下:
2.5和2。5一样的
2.7中是两种权力,应该分开写成两个条款。

——————————————┤使用者建议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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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passwd 於 09月12日00:32:44 修改本文·[FROM: 172.16.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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