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deliver (自动发信系统), 信区: Legislator
标 题: [公告] Legislator 板的投票结果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自动发信系统 (2001年09月11日19:21:01 星期二)
⊙ 投票开启於:2001年09月08日19:19:32 星期六 类别:单选
⊙ 主题:紫丁香管理层设置结构
⊙ 票选题目描述:
一 站务组
包括站长、总管、账号管理员。站务组是本站的行政机构,依照本站
的法规具体负责各类人员的任免,权限的发放与回收,奖励与处罚的
执行,紧急事件的处理,站务、区块版务规划以及系统维护等工作。
二 立法会委员
负责本站所有全站范围内的法规的制定与修改。
三 仲裁委员会(待筹建)
负责受理因总管任免斑竹、总管或斑竹对普通网友处罚所引起的各类
投诉、纠纷,裁定立法委员会、站务组的工作是否违反有关法律。
--
** 投票结果:
(A) 同意通过 9 票 约占 64%
(B) 反对通过 2 票 约占 14%
(C) 建议修改 3 票 约占 21%
投票总人数 = 14 人
投票总票数 = 14 票
——————————————┤使用者建议或意见├——————————————
qpcwth 的建议如下:
比较清楚
gaea 的建议如下:
同意通过,有问题以后发现了再及时修订吧,还是老葡萄的思路对头
loveit 的建议如下:
取消聊天室管理员,我觉得没有必要
LiBai 的建议如下:
过于简单了。
sloth 的建议如下:
法律程序问题应该细化,
不能仅仅是立法与修改
aaaaaaa 的建议如下:
立法会委员 嘿嘿,改称立法会,
或者别的什么,
和站务组,仲裁组对应,
polariswong 的建议如下:
建议再进一步修改,现在三权不平衡。
修改意见见我前面的文章。
also 的建议如下:
1 站务组工作应细化。
2。 仲裁应包括对整个站务的弹劾。
——————————————┤使用者建议或意见├——————————————
※ 修改:·passwd 於 09月12日16:51:31 修改本文·[FROM: 172.16.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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