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deliver (自动发信系统), 信区: Legislator
标 题: [公告] Legislator 板的投票结果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自动发信系统 (2001年09月11日19:21:01 星期二)
⊙ 投票开启於:2001年09月08日19:15:51 星期六 类别:单选
⊙ 主题:紫丁香基本法
⊙ 票选题目描述:
(注:本部分用来确定紫丁香立法的基本原则)
一 本站服从信息产业部2000年10月颁布的“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接受哈工大校长办公室、哈工大校党委、哈工大网络中心的领导。
二 除非法规中特别注明,本站法规适用于本站的全部用户,任何用户不得超越
本站法规之上。
三 用户的合法权益受本站法规保护,拥有特殊权限的任职用户不得利用特权
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任职用户行使特权时不得超越自己的分工范围。
四 本站管理机构分为站务组、立法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待建)三部分。
五 在本站违背规定,如当时因种种原因没有发现,在超过了一定天数(追溯期)
后才发现,则不予追究。对站长和系统程序员的追溯期限为6个月,对版务总
管/活动看版总管的追溯期限为3个月,对普通网友的追溯期限为45天。
六 本站服务器硬件设备的所有权归哈工大网络中心;系统程序的版权归编制该
程序的技术总管所有;系统程序加上全部用户在本站发表的所有文章,归本站
全部用户集体所有,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据为己有。
(要求有源代码,程序编写人和紫丁香共同拥有但紫丁香不能用于服务外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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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控制我自己,不会让谁看到我慢慢的消失在人海。 獅王李白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202.118.5.134]
※ 修改:·gaea 於 06月24日21:53:00 修改本文·[FROM: gaea.hit.edu.cn]
** 投票结果:
(A) 同意通过 15 票 约占 100%
(B) 反对通过 0 票 约占 0%
(C) 建议修改 0 票 约占 0%
投票总人数 = 15 人
投票总票数 = 15 票
——————————————┤使用者建议或意见├——————————————
gaea 的建议如下:
同意通过,有问题以后发现了再及时修订吧,还是老葡萄的思路对头
sloth 的建议如下:
基本法就是基本法
可以用模版生成的
aaaaaaa 的建议如下:
比较详细,
看不出什么大的漏洞,
polariswong 的建议如下:
没问题,
我觉得很好,
就是不知道到时候能不能实现?
cgl 的建议如下:
如果能把网络上的相关法规附在上面
是不是更好
also 的建议如下:
我记得原来还有站名,用途之类的简介。
——————————————┤使用者建议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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