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deliver (自动发信系统), 信区: Legislator                            
标  题: [公告] Legislator 板的投票结果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自动发信系统 (2001年11月23日09:23:31 星期五)

⊙ 投票开启於:2001年11月21日09:18:09 星期三  类别:问答
⊙ 主题:是否同意现在制定《紫丁香用户管理法》?
⊙ 票选题目描述:

  征求各位委员的意见,是否同意现在就着手制定《紫丁香用户管理法》,
具体原因请参见gaea在legislator版第1021篇的提议。

  请注意,本次是采用问答的方式进行是非投票,请把您的意见写到留言
栏中。请务必在留言中明确注明您所选择的以下A,B,C 三项之一(否则计
票时可能会被当作无效票不做统计):
  A. 赞成
  B. 反对
  C. 没有意见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6 人
投票总票数 = 6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gaea 的作答如下:
A. 赞成


icehalll 的作答如下:
选A的话,我觉得还有些应该完善一下.
毕竟那个是以前定的,现在有很多冒出来的新问题.

loveit 的作答如下:
选择A.赞成
一直觉得应该有个细化了得普通网友得管理法规,而且是越快越好
普通网友间出现得问题目前也有不少了
Oceans 的作答如下:
确实象gaea所说的那样,在用户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找不到相应的法规
统一制定《紫丁香用户管理法》
有劳gaea了!
qpcwth 的作答如下:
A,为了建立法律框架,几部重要的章程都要定下来,恐怕现在是制定广泛适用,
可操作性强的法律了。

tst 的作答如下:
A 我完全赞同。立法工作宜早不宜迟。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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