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aaaaaaa (www.新狼.edu.cn), 信区: Legislator
标  题: Grapes关于立法工作的意见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10月27日08:33:04 星期六), 转信

【 以下文字转载自 NewBoard 讨论区 】
【 原文由 Grapes 所发表 】
说几点看法吧。
立法会应成为一个为普通网友说话的机构,而不是闭门造法的机构。法律是
用来约束民众的,但更大程度上是用来约束特权的。约束本身就是一种冒犯,
谈不上让每个人都舒服,所以更要依法来约束,做到有法可依。
更重要的一点,立法会本来是网友反抗管理层滥用特权的最有效工具,现在
反倒是网友们看也不看就把立法会和管理层归为 一类。也就是说,立法委员
没有把自己摆正位置。同时,网友也摆正立法委员在他们心中的位置。问题
出在宣传。
立法会应该有一个发言人,不要自乱阵脚的到处解释争论。大家的时间宝贵,
争论往往也不解决问题。
还有,扫盲是非常必要的。很多逻辑都是这样:
“紫丁香属于A,我属于A,所以我在紫丁香的要求就应该被满足。”
“如果我的要求被B机构阻止了,就说明紫丁香现在是属于B的。”
“但是紫丁香属于A,所以我的权利被侵害了。”
还有的逻辑也很怪,
“我一没有违反A,二没有违反B,三没有违反C,四没有违反D,为什么我的
要求被拒绝?”
“立法会应保证学校资源有效利用”,这从来都不是立法会的职责。能说出
这样的观点,说明立法会的扫盲工作几乎没有成效。
立法会是要选举产生的,不要忘记这一点。立法会要为网友做事,才能生存
下去。可是还要记住,应该为多数的网友做事。

【 在 marshall (今夜做梦也会笑)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这两天,真是搞笑
: 一群人总以为自己的兜里有多少宝贝,别人要偷要抢
: (别以为微软研究院有多大的图谋,至少人家还犯不上要占领全国高校的BBS)
: 一群人抱着个烂法律,警告这个警告那个,不去解决问题
: (搞的除了立法委员会以外没几个满意的)
: 我到现在也不明白,紫丁香是工大人的,机器设备是学校的,难道是立法委员会的吗?
: 一群工大的学生想在学校的BBS上申请自己的一个空间,说自己的事情,有些人不感兴趣
: 那你可以不去看,有人想去看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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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无论你是狮子还是羚羊,当太阳升起,你要做的,都是奔跑。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天外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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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载:.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天外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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