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aaaaaaa (www.新狼.edu.cn), 信区: Legislator
标  题: Re: 不再浪费时间了(转载)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10月27日08:33:17 星期六), 转信

【 以下文字转载自 NewBoard 讨论区 】
【 原文由 dongyun 所发表 】
昨天和gaea争吵了半天,表面上看好像是在争吵法规条文的细节,实际上我感觉
还是人和人之间的观念在争吵,就是一个人所持的立法的基本原则的争吵。
从争吵中也能看出来,我和立法会的立法观念有很大的差异,昨天晚上我还和朋友
开玩笑说,这明显的表示现在立法会不能反映我的呼声吗,当然现在还只是我,
不是我们。所以个人希望立法会也能够在适当的时候举行选举,让我也给既能维护
大家的利益又能和我的观念比较相似的候选委员投上一票。毕竟基本原则的不同会
导致差异很大的法律出台。
【 在 Grapes (老葡萄) 的大作中提到: 】
: 说几点看法吧。
: 立法会应成为一个为普通网友说话的机构,而不是闭门造法的机构。法律是
: 用来约束民众的,但更大程度上是用来约束特权的。约束本身就是一种冒犯,
: 谈不上让每个人都舒服,所以更要依法来约束,做到有法可依。
: 更重要的一点,立法会本来是网友反抗管理层滥用特权的最有效工具,现在
: 反倒是网友们看也不看就把立法会和管理层归为 一类。也就是说,立法委员
: 没有把自己摆正位置。同时,网友也摆正立法委员在他们心中的位置。问题
: 出在宣传。
: 立法会应该有一个发言人,不要自乱阵脚的到处解释争论。大家的时间宝贵,
: 争论往往也不解决问题。
: 还有,扫盲是非常必要的。很多逻辑都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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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如湖水,波澜不惊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es.h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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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载:.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天外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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