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bage (欧是铁八哥), 信区: Legislator
标 题: Re: 紫丁香版主管理办法,第一部分--版主申请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8月05日09:06:26 星期天), 站内信件
加入每个用户,包括所有马甲,所能担任的斑竹个数吧。
我认为上限2个为最好,三个就管理不过来了,个人意见,xixi
【 在 passwd (风里密码·谁人知我心)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版主的申请需至 [BoardManager]版进行,申请文在一个月内有效,超过一个月
: 未获批准的申请,自动失效。
: 二、申请版主者必须是本站的合法用户,并且满足下列条件:
: 1.在“个人工具箱”中的“个人资料”应更新为最近的真实资料,如电
: 话或者通讯地址有所更改,请在“居住地址”中注明。
: 2.拥有在本站的投票权,即:上站次数大于100次,总上站时间大于50小时,注
: 册时间超过1个月(从账号通过注册日期算起)。
: 3.申请版主前三个月内没有因违反站规受到全站封禁权限的处罚。若由于特殊原
: 因,未能满足申请条件的第 2条,请向管理该区的总管说明情况,并由一位以
: 上的总管以上级站务出面担保,方可依正常程序申请。请在发表于 [Board]版
--
ooooO Ooooo *********************************
( ) ( ) # 大肚能容,容天下难容之事 #
\ ( ) / # 开口便笑,笑世间可笑之人 #
\ ) ( / *********************************
~~ ~~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bage.hit.edu.cn]
Powered by KBS BBS 2.0 (http://dev.kcn.cn)
页面执行时间:2.761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