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gaea (嘎雅§无焦距的凝视), 信区: Legislator
标  题: 对主要改动的说明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12月24日22:25:53 星期一), 站内信件


  前面daozhi所提的各项修改建议大都被吸收进了新稿中。
  对许多条款的位置也作了调整,尽量使性质相近的条款挨在一起。

比较明显的改动包括以下几点:

  对立法委员构成不符合法定要求时的立法方式重新作了规定(08)
  改写了委员辞职的处理办法(12,33)
  改写了投票资格和竞选资格(原为候选资格)(17)
  增加了换届选举各阶段期限延长的处理办法(20-23)
  为促进换届选举的答辩,斑竹可另行制定相关的答辩规则及要求(22)
  增加了换届选举中多id表决或投票的处理(28)
  改写了立法委员递补的方式(29-31)
  原来在权利义务部分的一些和“考勤”有关的自动离职方面内容
转移到了委员离职部分(35,36)
  对立法程序特殊情况的叙述分放到了C、D步骤的结尾(48)
  对立法提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论证阶段B,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不经投票(48)
  针对近来的站规篡改事件,增加了rules版站规的维护规定(51)
  

--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gaea.hit.edu.cn]
※ 修改:·gaea 於 12月25日10:50:50 修改本文·[FROM: gaea.hit.edu.cn]
[百宝箱] [返回首页] [上级目录] [根目录] [返回顶部] [刷新] [返回]
Powered by KBS BBS 2.0 (http://dev.kcn.cn)
页面执行时间:2.379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