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gaea (嘎雅§无焦距的凝视), 信区: Legislator
标 题: 对主要改动的说明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12月24日22:25:53 星期一), 站内信件
前面daozhi所提的各项修改建议大都被吸收进了新稿中。
对许多条款的位置也作了调整,尽量使性质相近的条款挨在一起。
比较明显的改动包括以下几点:
对立法委员构成不符合法定要求时的立法方式重新作了规定(08)
改写了委员辞职的处理办法(12,33)
改写了投票资格和竞选资格(原为候选资格)(17)
增加了换届选举各阶段期限延长的处理办法(20-23)
为促进换届选举的答辩,斑竹可另行制定相关的答辩规则及要求(22)
增加了换届选举中多id表决或投票的处理(28)
改写了立法委员递补的方式(29-31)
原来在权利义务部分的一些和“考勤”有关的自动离职方面内容
转移到了委员离职部分(35,36)
对立法程序特殊情况的叙述分放到了C、D步骤的结尾(48)
对立法提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论证阶段B,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不经投票(48)
针对近来的站规篡改事件,增加了rules版站规的维护规定(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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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gaea.hit.edu.cn]
※ 修改:·gaea 於 12月25日10:50:50 修改本文·[FROM: gaea.h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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