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gaea (嘎雅§无焦距的凝视), 信区: Legislator
标 题: Re: 咱们一条一条看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12月25日11:04:45 星期二), 站内信件
关于候补委员的递补又考虑了一下,发现许多相关条款所描述的情况
实际上不可能存在的。
首先,只有当立法委员总数超过法定上限15时,才可能出现候补委员;
而站务委员数目已经规定不能超过5个,所以有候补委员的情况和站务委员
超过半数的情况不可能同时存在。换句话说,当站务委员超过半数时,
不可能还有候补委员供你递补。同样,当立法委员会总人数低于法定下限
时,也不可能还有候补委员供递补。遇到这类情况,增选恐怕是无法避免
的。
基于这种考虑,偶又删掉了一些和递补有关的条文。
【 在 daozhi (盗跖) 的大作中提到: 】
: 末尾为句号。建议修改为“非站务的立法委员经由站长发文宣布进行公开选举,并经全
: 体网友选举产生。当因离职或者其他原因导致非站务成员未超过成员总数1/2 时,应立
: 即递补候补非站务立法委员成员为正式非站务立法委员成员,或在三日内站务组协商减
: 少站务成员数使之符合要求。”
: sigh,个人总认为还是不要随便增选的好,能够通过削减站务成员数达到是最好的。否
: 则这种全站性的选举一年至少已经有站长、总管、立法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四次。要是
: 因毕业或其他原因“增选”的话,将消减了大家的投票积极性和选举的庄重性以及这些
: 职务的严肃性。
:
: 08.当立法委员会人数或构成比例未符合法定要求时,所有的立法投票均须赞
: 成率大于或等于3/4 且无反对票才能被立法委员会通过;且立法委员会所
: 通过的法规还需经过站务组投票,大于或等于 2/3通过方可由站长批准生
: 效。
:
: 如能取消“增选”的取向,建议去掉第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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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gaea 於 12月25日11:06:10 修改本文·[FROM: gaea.h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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