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gaea (嘎雅§无焦距的凝视), 信区: Legislator
标 题: Re: 对主要改动的说明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12月25日13:25:51 星期二), 站内信件
50.最多可同时对 5项法案进行第48条中步骤 B(含)以后的立法,每项法案的
立法都必须符合立法程序。
原来没有 5项的限制,考虑到立法会成员的精力毕竟有限,
如果同时进行的立法项目过多,就难以保证每项立法都得到
充分细致的审议,故增加了该限制。同时也避免了当已经有多项
立法在进行时,如果对后来的新立法提议未能启动立法程序可能
引发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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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gaea.hit.edu.cn]
※ 修改:·gaea 於 12月25日13:58:33 修改本文·[FROM: gaea.h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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